證監會: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指標採用“常規指標+例外條款”結構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0日訊 據中國證監會網站消息,根據《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和《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證監會制定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簡稱《指引》),並於日前發佈。

《指引》進一步明確了科創屬性的企業的內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創屬性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採用“常規指標+例外條款”的結構,包括3項常規指標和5項例外條款。企業如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即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如不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這種指標體系的設計在確保科創屬性評價過程具有較高可操作性的同時,又保留了一定的彈性空間,體現增強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企業包容性的改革導向。

3項常規指標分別是“研發投入金額或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發明專利”、“營業收入或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上述3項指標主要側重反映企業的研發投入、成果產出及其對企業經營的實際影響,能夠較為全面地衡量企業研發投入產出及科技含量。其中“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6000萬元以上”“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5項以上”和“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達到20%或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達到3億元”等具體數據指標的選取,是在對已上市、已申報科創板企業的情況以及正在輔導備案環節企業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經反覆測算、綜合權衡確定的。相關數據指標的設定,進一步強化了科創板企業應有的科技創新屬性,既體現了堅守科創板定位的總體要求,又與我國企業和科技發展的實際情況相適應。

5項“例外條款”主要是對《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中“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的企業到科創板發行上市”的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是對3項常規指標的進一步補充,在實踐中會從嚴把握。

《指引》提出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是根據現階段科創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的。證監會將根據申報科創板工作推進的進程,適度動態調整相應的指導政策,以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實體經濟競爭力的支持功能,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積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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