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有至少10名“老虎”被司法機關通報 均涉受賄罪

昨日,最高檢網站發佈消息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作出逮捕決定。

據統計,包括徐光在內,今年以來,已有至少10名“老虎”被司法機關通報,其中7人為今年被逮捕,涉嫌罪名均為受賄罪(具體名單詳見下表)。

今年已有至少10名“老虎”被司法機關通報 均涉受賄罪

今年以來司法機關通報的“老虎”名單(依據移送司法時間先後排序)

本月18日,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被通報逮捕。此時,距離張琦被通報“雙開”僅過去兩週。本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張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通報稱,張琦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多次接受不法私營企業主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家風敗壞,夥同家人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等。

與張琦相似,在接受黨紀政務處分後較短時間內被移送司法的“老虎”不在少數。

去年12月1日,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楊克勤被通報“雙開”,10天后被通報逮捕;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雲光中和楊克勤同日被通報“雙開”,並於2019年最後一天被逮捕;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和原副省長陳國強在被通報接受黨紀政務處分4天后被最高檢逮捕。

與張琦、徐光等人今年首次被檢察機關通報不同,楊克勤和雲光中均為去年移交司法,今年進入被公訴階段。1月6日,最高檢網站通報了楊克勤被公訴的消息,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向楊克勤提起公訴。同月23日,雲光中被通報公訴。此外,同處於被公訴階段的還有國家開發銀行原董事長鬍懷邦以及趙正永、陳國強。

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去年4月被移交司法,今年迎來一審判決。1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孟宏偉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孟宏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孟宏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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