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歲小夥蒙面搶劫後潛逃18年,期間買房、娶妻、生子

近日,北海市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依法對歐某發提起公訴。被告人歐某發從案發到被起訴潛逃18年,期間買房、娶妻、生子,過著與普通老百姓無異的生活。

北海18岁小伙蒙面抢劫后潜逃18年,期间买房、娶妻、生子

經查明,從2000年9月至2002年2月期間,歐某發與多名同夥,在325國道合浦縣閘口鎮慶豐路段、佛子橋等路段攔路搶劫,該犯罪團伙深夜鋸樹跨路攔車或在路面鋪設“T”型鋼釘刺破過往車輛輪胎,逼停過往車輛後,蒙面持槍、刀、木棍等作案工具將被車門玻璃打爛,使用暴力將駕乘人員拉下車實施搶劫,涉案金額巨大。該犯罪團伙共有十多人,屬在國道上作案的車匪路霸,作案氣焰囂張,手段極其惡劣,社會危害後果極其嚴重,已有4人被判處死刑。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北海市檢察院檢察官莫曉玲說,“從搶劫犯罪終了之日起,被告人歐某發已潛逃18年。他作案時是18歲出頭的小夥子,現在已是成家生子的中年人。法律是公平的,犯罪的人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