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通城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检查。
疫情期间,不便于对众多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当面点检、当面谈话,该院转变监督方式,通过查阅人员档案和工作台账,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变动情况;通过询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监管对象日常动态;通过查阅电子定位系统,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动向。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督促社区矫正部门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将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到位,严防脱管漏管,力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位准。
“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人数多,监管难度大,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可以让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积极改造,达到社区矫正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向社会输出更多‘合格产品’。”检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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