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要分父母的拆遷房,哥哥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門

01.雖說男女平等好多年,但在有女有兒的農村家庭,兒子仍然是父母家的代表人物,進村打聽個人,如果是男的名字,村民基本能掐著手指準確說出是誰的兒子,而如果是女性的名字,村民基本搖頭表示不清楚。


尤其是女兒長大出嫁外地,戶口也遷出本村的,多年後,村民基本不記得外嫁女還曾經是該村村民。


有時這現象也不怪村民不記得,在農村,很多農活要正常勞作,出勞力的當然是男性的多,另外男性娶媳婦進村,下一代還是跟隨男方的姓,所以村民記是男性的名字,也屬正常現象。


妹妹要分父母的拆遷房,哥哥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門


02.王銀花初中畢業外出打工,後來結婚成家,把戶口遷到她現在所居住的縣城,婚後一直沒怎麼回村,偶爾回到村裡,除了隔壁鄰舍認得她外,很多村民都不認得她。


她有個親哥哥王銀鋒,一直生活在村裡,直到結婚後因小孩讀書,才在縣城買了個小房子,有時住村裡,有時住縣城,村裡的人都知道他是誰家的孩子。


王銀花的父母在村裡有一幢三間四層的老房子及自留山、責任田,要不是這次被政府徵用,這房子及自留田責任山收益一直會由其父母使用直至過世,然後按農村習慣,這房子過戶到王銀鋒名下,自留田責任山也由王銀鋒承包經營,王銀花估計也不會提什麼意見,因為她不會再回農村居住。


結果王銀花父母的房子要被徵用,要造水庫。她母親來電話與王銀花商量是分房好還是拿拆遷款好。他們拿不定主意。順便說起王銀鋒要求以舊房拆遷安置新房,順便把房產證直接登記為王銀鋒,以免將來過戶要交遺產稅什麼的。


王銀花也沒往心裡想,隨口與老公說起這個事情。可她老公經過慎重細慮後,對王銀花說:你是女兒,男女平等,你哥哥有多少拆遷房(款),你也應該有多少,父母的財產,應該由子女平分,你哥哥不能獨佔。


起先,王銀花覺得不好意思向父母開口,畢竟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兒,戶口也不在村裡,村裡老房子也一直由父母與哥嫂一家人居住著,現在要拆遷了怎麼能向父母兄弟開口要錢。所以王銀花並不同意老公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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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老公一直找各種藉口吵嘴,並且說以後你孃家父母年老生病時,就不要指望王銀花一家照顧,其實,王銀花一家生活也不富裕,小孩讀初中及公婆身體不好,二人工作又不穩定,日子過得緊巴巴。


王銀花與老公因這個事情,三天二頭吵架,平日裡和詳安定的生活不堪一擊,兩人甚至鬧到離婚地步。


可王銀花不願意自己的小家因此而離婚。再說她老公說的也沒有完全錯,萬一哪天她父母年老生病要人照顧,哥嫂照顧不周全,她做女兒的肯定不能袖手旁觀。


在經過多次思想鬥爭後,王銀花向父母開口要求分三分之一,哥哥三分之二。


畢竟孃家房子拆遷能補償三百多萬或N套房子,如果她能分到一些,她的小家不知要少奮鬥多少年。


妹妹要分父母的拆遷房,哥哥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門


王銀鋒堅決不同意,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門!


她孃家父母也不同意,認為老家的房子及田地原本就是傳給兒子的,遠嫁的女兒沒份。


王銀花自此與孃胎家人父母哥哥扛上了,並提高了要求,提出要與王銀鋒均分父母的拆遷補償利益,而不是三分之一了。


王銀花作為女兒,提出與哥哥王銀鋒平分孃家財產,從男女平等角度考慮,她的要求無可厚非,只要她哥哥王銀鋒退一步,事情總有協商解決的餘地。


03.但無論是王銀花還是她哥哥王銀鋒,考慮事情都從自身利益出發,忽視了他們父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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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健在,作為女兒的王銀花應該從父母的角度為父母的老年生活作好打算


每個人都有年老病死的時候,王銀花應該勸說父母將房子等拆遷補償款或安置房控制在父母自己名下,久病無孝子,不是不相信子女,真等哪天生病躺床上了,也可以有個保障,有房怕什麼,可以賣了換錢,不用看誰的顏色,也不用有老了病了拖累小孩的顧慮。


同時父母也可以考察到底是女兒孝順還是兒子孝順,將來以誰孝順來衡量分家財的標準,不怕子女不孝順。


父母如果早早把家財分配到子或女的名下,到年老生病時,誰也不能保證他們的晚年生活會得到子女們的無微不至的照顧。


2)父母健在,從情理上講,父母的財產父母說了算。


撇開自留田、責任山不討論外,老房子如何處分,還是由她父母說了算,父母願意給兒子,不願意給女兒,王銀花作為女兒再怎麼吵鬧,恐怕也無濟於事。


但王銀花可以跟父母分析利弊關係,畢竟女兒是父母的貼身棉襖,等父母年老時,在病床邊照顧的絕大多數還是親閨女,所以父母如果要分家析產也應當考慮女兒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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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健在,王銀花應該與哥哥王銀鋒協商解決如何把贍養父母與分配父母家財兩項事情綜合考慮。


不是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也是父母心頭肉,趁父母還健在,兄妹倆人可以約定以誰照顧父母多的,多分財產,王銀花作為女兒出嫁外地,照顧父母少的,財產少分,哥哥王銀鋒與父母同住照顧父母多的,財產多分,畢竟一家人血濃於水,沒有什麼事情協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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