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酒中添加苯甲酸和糖精钠,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金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2017年开始,被告人王金云在其租赁的房屋中经营“黄酒馆”, 2019年夏天,王金云在制作黄酒时,怕天气炎热黄酒变质,在黄酒中添加苯甲酸和糖精钠,并对外销售。

近日,经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唐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金云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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