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文 / 董小琳

最近《安家》特別火。剛開始,我以為它是部職場精英劇,沒想到看著看著,竟成了家庭倫理劇。在高昂的房子面前,每個人都撕下了偽裝好的面具,真實的人性,一覽無餘。

當老嚴夫妻用起早貪黑攢了一輩子的錢,給兒子買了新房,又被趕出來時,我的心頓時揪成了一團。怎麼會有這樣的兒子?他不是也有孩子了嗎?有沒有想過自己的以後呢?可不管怎樣,事已至此,老嚴老兩口只能換個地方,從頭再來。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這就完了嗎?別急。後面的故事一個比一個狗血,一個頂一個氣人!也許是為了增加戲劇衝突,《安家》中皆大歡喜的案子簡直是鳳毛麟角,而讓人忍不住吐槽的惡人,一抓一大把——自以為是、見利忘義、為富不仁的“飼料大王”林茂根;在現實中被網友們罵慘的“江奶奶的侄兒們”;還有那個把親生女兒當提款機的“水蛭親媽”潘貴雨……個個讓人想起來都恨得牙根癢癢。還有網友挖出猛料:電視劇是有原型的,現實中的結局更狗血,更讓人無法接受!

也就是說,這些惡人並不只存在於電視劇裡,生活中你我隨時有可能會遇到。

這就很可怕了。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畢竟現實中沒有熱心善良的徐姑姑、能力超群的房似錦,更沒有讓劇情怎麼發展都行的編導。遭遇“惡人”的我們會更加孤立無助。

比如說,現實中“江奶奶的侄兒們”就真拖到二老去世,繼承了房產,從三分之一變成了二分之一。畢竟,從法律程序上來講,捐房子與賣房子沒什麼差別。只要房本上有其他人名字,就不可能做公正。

這讓我想到了一句老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某一天,你我不小心遇到了惡人,除了罵對方“太缺德、沒人性、早晚遭報應”之外,有沒有更實際的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對方帶來的傷害呢?

比如說,在江奶奶在世時,說服小輩們配合賣房;或者讓嚴叔兒子醒悟,請二老搬進新房?

你的善良,一定要自帶鋒芒。

最近我剛好看了一些倫理學的知識,用在“應對惡人”這件事上,還挺有啟發。今天就一起來聊聊吧。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01 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年逾八十的江奶奶和宋老師,住在江奶奶孃家留下的一棟老洋房裡。這棟房子有3層,父母過世後留給江氏三姐妹一人一層。後來,兩位姐姐也去世了,一樓跟三樓分別由她們的兒子繼承。兩位老人舉案齊眉幾十載,雖鶼鰈情深卻無兒無女,視兩個侄兒為己出。

然而天有不測,宋老師被查出患了肝癌,於是老兩口商量著把老洋房賣了。宋老師想的是換一套有電梯的公寓,待自己百年後,方便孤妻養老。江奶奶則打定了主意,要傾其所有“讓宋老師活著”。

可這只是老人的一廂情願,幾個小輩想的卻是:把錢砸在治不好的病上,完全沒有必要。既然勸不住二老(浪費),不如就拖著,遲早有一天,房子得歸我們。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總價5000萬的老洋房,三分之一是1700萬,二分之一則是2500萬。只要不簽字,就能多拿800萬。這個數字,是多少工薪族一輩子都掙不到的。而要得到它,只需要“缺那麼一點點小德”。

你可能會說:這哪是“小德”啊,簡直就是沒人性!可在惡人們的眼裡,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當他們罵全力幫江奶奶的房似錦“心思歹毒,喪盡天良,眼裡只有錢”的時候,我驚呆了。

原來,他們認識這些字啊!只不過對這些字的理解,與常人出入很大。

在這些自私到骨頭裡的侄兒們心裡,只要自己的利益能夠最大化,別人的生死都無所謂。

而這,就是規範倫理學八大核心觀點的其中之一:利己主義。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02 什麼是“應該”?

從小,我們就被家長、老師教育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尤其是德育,你得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以後在社會中,才不會做錯事,站錯隊。但正如前面我們看到的,在不同人的眼中,所謂“應該”的定義,是有天壤之別的。

在江奶奶眼中,應該賣房給宋老師治病;在宋老師眼中,應該給妻子多留點錢養老;在小輩兒的眼中,房子賣多少錢都應該是自己的,花在重病老人身上,就是浪費。

你指責他們沒道德,他們罵你傻。

所以,到底有沒有一個標準,能統一所有人“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呢?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乍一看,這個問題很簡單。誠實守信、樂於助人……是社會公認的道德規範。但只要你把這些規範放在具體環境中,就很可能遇到“兩難”的困境。

還說《安家》裡,闞老闆經常在外面沾花惹草,這事徐姑姑一直都知道。但當闞太太到店裡質問時,他卻給老闞打掩護,裝作“沒這回事”。這是不是違反“誠實原則”了呢?可為什麼沒人說他不道德呢?

其實啊,關於“應該”這件事,早在公元前就一直被眾多哲人討論,卻遲遲沒有答案。最後沉澱為現代規範倫理學的8個核心觀點,不妨先看一下:

  • 【神聖命令論】

說白了,就是聽神的。神說應該就應該,說不應該就堅決不能做。

這種道德規範在有宗教信仰的地區,非常有用。但對不信神的人來說,毫無說服力。而且在不同宗教信仰之間,也很難起到規範行為的作用。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 【利己主義】

《安家》中的惡人們,大都是這種規則的堅決擁躉。

美國小說家、哲學家安·蘭德也曾說過:“攻擊自私就是攻擊人的自尊,放棄自私也就是放棄人的自尊。”在這些利己主義者眼裡,只有讓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動,才是道德的,其他都免談。

當然了,我們都知道:極端自私的人在社會上很難立足,更難普遍化。每個人都要得到最大利益,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誰的利益都保證不了。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就是這個意思。

  • 【功利主義】

聽起來與利己主義有些相似,但功利主義者追求的,不是個人利益最大化,而是社會中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比如說,在反對死刑這件事上,功利主義者認為:即使殺了罪犯,被害者也不可能復活了。不如讓他拿出鉅額賠償,或者用實際行動來補償受害者家屬。

這就是“站在整體的角度上,讓絕大多數人受益”的功利思路。就像房似錦把跑道房賣給宮蓓蓓的一系列操作。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 【義務論】

提出義務論的,是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康德。

所謂“義務”,就是“不管願不願意,都必須按規定做”。這就和“神聖命令論”很像了。只不過,康德把神的命令換成了3個公式:普遍法則公式、人性公式和自律公式。

換成人話,就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尊重每個人人性的,並且能夠成為全人類普遍法律的準則。

聽起來很完美,但還是剛才討論的,如果嚴格遵循“誠實”原則,徐文昌就應該第一時間告訴闞太太,她老公出軌了。因此,義務論有兩個致命傷:絕對遵守(不懂通融)和絕對理性(不近人情)。於是,契約論誕生了。

  • 【契約論】

與義務論不同,契約是人們自己約定的一套規則。具體來說是約翰·羅爾斯在《正義論》中列出的三條基本正義原則:平等自由原則、機會平等原則,以及彌補差異原則。

但與以往規則一樣,契約論在實際應用中,還是有侷限。最大的問題就是會引發“平均主義”,阻礙社會發展。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 【直覺主義、情感主義和德性論】

最後的3個觀點,我們一起來說。

直覺主義告訴你,根本不用記什麼規則,到時候跟著直覺做就對了。

情感主義則要求以“你和對方共同感受到的情緒”為道德標準,指導行動。可問題是,萬一有一方無法共情,這事就宕機了。

最後一個德性論,主張“神馬規則都是權宜之計”,只有培養出長期的、穩定的良好品德,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沒錯,這3個觀點都的非常非常感性,受具體的人、情境影響很大。但同時也是很多人正在使用的道德標準。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好了,到這裡,我們知道了“應該”的8種定義。你可能要問我了:說了這麼多,和你剛才提的問題有關係嗎?到底怎麼才能讓江奶奶的侄子們不那麼自私,配合賣房呢?

03 從他的道德標準切入

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在道德說服上,同樣適用。

我之所以要先把“8種應該”講清楚,就是想要你打下“知彼”的基礎。

比如說,江奶奶的侄兒們,典型的利己主義。他們怕的就是自己的利益受損。所以當房似錦拿著鮮花去看望裝病的大侄子,跑到北京見二侄子,跟他們說小姨夫病得有多重,小姨對他們有多好,有多麼不容易,是完全沒有作用的。

打蛇打七寸,如果房似錦跟他們說:真把小姨逼急了,她把房子一捐,你們的房子就永遠賣不出去了。所以,還不如現在趁著有買家,還能付全款,趕緊簽了字,落袋為安。

這件事說不定就成了。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再比如,老油條的結髮妻子蔡紅花。雖然她也是受害者,但在給孩子治病這件事上,動用武力,堅決不幫,就有點不近人情了。可蔡大姐絕對不是利己主義,否則也不會讓老油條長期照顧那娘倆。讓她不爽的根結在於:憑什麼什麼事都考慮她們,我和兒子不應該是你最心疼的人嗎?蔡紅花要的是一種情緒上的共鳴——有誰替我們娘倆考慮過,所以是典型的情感主義代表。

雖然我們不知道徐姑姑是怎麼說服她的,但就衝簽完約,老油條的那句:咱往後好好過日子,下半輩子我給你做牛做馬,這件事也就順過去了。和情感主義者產生共情,是最智慧解決矛盾的方法。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最後,我們再來說說劇中的惡人之首,房似錦的親媽——潘貴雨。

在這位母親的道德觀裡,既有功利主義的影子,還有契約論的影響。在她看來,拿女兒的錢貼補家用,是為了實現大多數人(全家)的最大幸福。那為什麼只讓女兒出錢呢?這就是印在她基因中“男尊女卑”的契約在作祟了。

因此,要說服她停止對女兒的剝削,你需要從兩個方面入手:

首先,重新劃定“大多數人”的範圍。雖然他們有血緣關係,但畢竟都有了各自的家庭,姐姐對弟弟是沒有撫養義務的。

然後,用事實證明“男尊女卑”的荒謬。其實,她身邊就有活生生的例子:躺在床上無所作為的丈夫,啃老啃姐的兒子……

以牙還牙!對付《安家》中的“惡人”,就得用“大招”釜底抽薪!

但說實話,要說服潘貴雨,並不容易。畢竟她根深蒂固的舊觀念和認知水平在那了,簡單一兩句話,效果不會很明顯。但總比“我憑什麼給你錢?”“我沒錢。”“你再鬧我就報警了。”這些刺激她的話好一些。而且,只要慢慢滲透,應該還是能起到一些作用的。

好了,《安家》今天就要大結局了。裡面的哪個惡人給你留下的印象最深呢?

假如你想說服他改邪歸正,又會從哪個角度入手呢?

讀世間百態,看人間冷暖,擁抱餘生每一天~
你好,我是@遇見你的幸福 ,一個熱愛閱讀、喜歡思考的80後寶媽,歡迎關注!

我們一起「遇見彼此的幸福」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