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法院“云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3月18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应用“云上法庭”系统,实现多人多地视频连线,开庭审理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平桥法院“云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该案在前期审理中查明,被告人林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案发后,林某与张某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张某对林某行为表示谅解。

平桥法院“云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这次“云宣判”,由平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云中担任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共同宣判。通过审判法庭与检察院、辩护人、被告人多地远程连线和音视频交互传输方式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疫情防控改变了法院的宣判方式,但“云宣判”的过程却一如往常,严谨有序。宣判时,参与诉讼的全体人员起立,审判长杨云中宣读判决书,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平桥法院“云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确保了审判工作的不停歇、不缺位,利用“云间”网络成为法院诉讼活动联系各方的桥梁。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依托信息化手段,用“云法庭”提高审判效率,用“云审判”惩治犯罪“不离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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