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家电网退出房地产,鲁能何去何从?

3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对国家电网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下称《通报》)。其中,国家电网表示,将坚守电网主责主业,下决心退出传统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务。

那么,作为国家电网的全资子公司,业务聚焦地产、能源两大板块的鲁能集团将何去何从?

早在2010年国资委下达“退房令”时,鲁能作为国家电网的房地产平台便收到了“退房令”。但后续实现了逆转,2011年3月,国资委以“鲁能集团在被国家电网收购之前就已从事房地产业务且规模很大”为由,特批鲁能集团和其他4家企业从事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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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资委抛出的“退房令”。按照“退房令”,78家不是主业的央企都应当退出房地产业务,只有16家为主业的可以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

首先:一共21家央企可以开发房地产,其中除了保利、中海、华润、招商、金茂外,大部分规模并不大,对于市场来说,影响的确非常小。

1、保利发展

2、中海地产

3、华润置地

4、招商蛇口

5、中国金茂

6、中国铁建

7、中国中铁

8、中粮集团

9、电建地产

10、中冶置业

11、华侨城

12、中交地产

13、五矿地产

14、葛洲坝地产

15、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16、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17、中航工业

18、神华集团

19、中煤集团

20、鲁能集团

21、新兴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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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除了央企,大量地方国企也是房地产开发的主流,以曾经在2013年率先出台明文要求 “退房”的南京为例,尽管当时就要求33家市属国企必须在2013年底全部退出房地产开发,但直到2016年,还有达来房地产开发、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三金地产等国企现身土拍市场,角逐高价地。

第三:从市场经济主体的角度来看,央企有这种逐利行为是合理的,但另一方面,央企的特殊性在于它并不只是市场经济主体,还应该更多地承载宏观经济的命脉,应该在公共事业领域造福于民。因此,央企的经营行为不能单纯按市场规律而为,也应该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调控。

第四:房地产业务是不少央企国企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一旦‘退房令’全面生效,央企的业绩一定会受到很大影响,利润也会大幅下降,出于业绩的考虑和政绩的需要,监管机构或许不大可能会逼迫非主业房地产的央企全部退出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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