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社保为企业注入“强心剂”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保险费系列政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保障经济有序发展。为了让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相关省级机关部门携手把惠企社保政策送上门。

问:我省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社保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企业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延、缓”四大类。

第一是“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或以雇主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部分不予减免。

第二是“减”。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部分不予减免。

第三是“延”。2020年1月至3月,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可以分别延迟三个月缴纳,无需申请。

第四是“缓”。2020年4月起,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个月(包含已享受一季度延迟缴费的期限),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问:我省哪些类型企业不可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优惠政策?

答: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问:我省经营困难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申请缓缴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或企业存在欠费但按规定已全部补缴的,视同其履行了缴费义务。

二是2019年第四季度连续3个月亏损且2020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支付职工月人均工资低于参保地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

问:我省经营困难企业认定程序如何规定?

答:我省困难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第一步,参保企业填报《山西省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一式五份),并附申请前3个月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于每月10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社保费申请。

第二步,县、市、省三级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逐级进行汇总,上报省人社厅审批。

第三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经省人社厅审批结果,与参保单位签订《山西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办理缓缴手续。

问:企业如何获取最新的减免政策?

答:缴费人可登录省人社厅、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了解相关政策。由人社部门征收社保费的缴费人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咨询,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缴费人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

本报实习记者 李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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