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社保為企業注入“強心劑”

日前,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階段性減免企業保險費系列政策,支持企業抗擊疫情,保障經濟有序發展。為了讓繳費人及時瞭解掌握政策規定和辦理流程,相關省級機關部門攜手把惠企社保政策送上門。

問:我省階段性減免和緩繳企業社保費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企業可享受階段性減免和緩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相關政策主要包括“免、減、延、緩”四大類。

第一是“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徵全省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或以僱主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的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部分不予減免。

第二是“減”。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的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部分不予減免。

第三是“延”。2020年1月至3月,全省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可以分別延遲三個月繳納,無需申請。

第四是“緩”。2020年4月起,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累計不超過6個月(包含已享受一季度延遲繳費的期限),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問:我省哪些類型企業不可享受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保費優惠政策?

答: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問:我省經營困難企業認定條件是什麼?

答:一是申請緩繳前,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費,或企業存在欠費但按規定已全部補繳的,視同其履行了繳費義務。

二是2019年第四季度連續3個月虧損且2020年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支付職工月人均工資低於參保地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

問:我省經營困難企業認定程序如何規定?

答:我省困難企業認定程序如下:

第一步,參保企業填報《山西省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審批表》(一式五份),並附申請前3個月企業的財務報表和勞動工資統計報表,於每月10日前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緩繳社保費申請。

第二步,縣、市、省三級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後,逐級進行彙總,上報省人社廳審批。

第三步,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經省人社廳審批結果,與參保單位簽訂《山西省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協議書》,辦理緩繳手續。

問:企業如何獲取最新的減免政策?

答:繳費人可登錄省人社廳、省稅務局門戶網站了解相關政策。由人社部門徵收社保費的繳費人可撥打12333服務熱線諮詢,由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的繳費人可撥打12366服務熱線諮詢。

本報實習記者 李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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