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大怎么办?

a二哥


林权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大怎么办?林业无纸笔在基层林业站工作,2008亲自主持完成全镇新一轮林改工作,这个问题我来替您回答。


林权证面积与实际山场面积相符吗?

1、林权证面积是指记载在林权证上面的数字面积,实际山场面积是指山场实际测量面积,按理二者应是完全一致的,不仅面积,还包括四至界限、地名、林种、树种、属性等;

2、但实际工作中,林权证上的面积可能与之对应的山场实际面积不一致,或大于实际面积,或小于实际面积,甚至出入非常大。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

这就要从2008年林改的实际操作过程说起。林权证面积与实际山场面积不一样是怎么形成的?

2008年集体林区林权改革目的是对81年“林业三定”成果的筑固、完善和提高,这个想法和提法都是好的,也是山林到户三十年后应该要做和急迫要做的事。按理说81年山林到户中一切不完善的(如面积问题、四至问题等)东西,通过本次林改,应该都可以纠正过来。但事实並非如此,究其根源和责任是多方面的。

2008年林改工作程序规定:各村民小组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全体户主必须全部参加,商讨制定村民小组林改方案,推举成立林改3~5人小组,在乡镇林业站指导下对本组山场摸底登记、张榜公示、填表审核,交林业站微机录入发证。各户到山场现场指界並提供81年林权依据。



这个看似简单的林改程序在当时几乎无法做到,原因是:

①群众根本不愿配合。多数户主在外打工,被通知后就一句话,你们怎么搞怎么好,我没时间。这样在第一道程序上就大打折扣,有的村庄连三分之一的户主都不在家,或者回家没几天又走了;

②林改小组人员素质不高。由于林改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需时长,更重要的是没有工作经费,很多村民小组的林改成员工作几乎是义务的,有的在会议上议定三、五十元一天,实际集体无钱也是一句空话。所以大多承担此项工作的,都是些老弱病残人员。

③山场错综复杂。千家万户,而且一户多山,加上山场界限不象田地,户与户之间不好确定或描述、山场纠纷处理、81年无老底根等,无形增加工作量;

④时间紧、任务重。大多地方要求在1~2个月完成外业勘察、登记工作,迫于时间要求,很多林改小组成员就在家评评估估填的表,上交了事;

林改抓阄

⑤技术力量和手段有限。林业站人员有限,一般一人分管四、五个村,七、八十个村民小组,上万宗林地,当时在没有GPS定位和其它先进工具条件下,在短时间内想协助村民小组林改成员确定好每一块山场情况,尤其是面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而林改小组在登记填写面积一栏时,都是估估猜猜的,这与实际山场面积怎么可能一致。

基于上述五点,2008年林改林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山场面积不一致问题是普遍的,不是个案。如果追责,首先是组织者缺乏实际调查和有效组织,缺少资金投入、各级协调不够,一味地一级给一级加压、崔进度,好大喜功,只能是结果问题多多。其次是农户户主的莫不关心、公示后视而不见(后来发现问题,说三道四,要想想你当初在做什么?)。

林权证面积比实际山场面积大怎么办?

1、林权证面积在实际山场面积无论是大还是小,都不是大问题。根据林权纠纷处理办法规定,林权确权主要是四至界限,四至不清的再以面积作为参考。

2008年林权证与实际山场不一致的,以81年山证为准。

2、可以更改。可以将您的林权证拿到当地林业站要求重新换核发林权证,前提是您和您山场的相邻人要积极配合林业站、村委会重新进行外业勘界、签订勘界协议。


林改张榜公示

以上纯个人见解,不妥之处,欢迎指正。欢迎阅读点评一一林业无纸笔。

林业无纸笔


林权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大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同样,林权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小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有大就有小,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小班未区划到宗地的弊端,在实际工作中无法避免,那么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

林权证面积的由来

我们知道,在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前,也就是1981年的“林业三定”,自留山由县政府核发了山林权证,责任山由个村民组签发了承包合同书,在这两种山林权属证明上也有面积一栏,由当时的“林业三定”小组成员按照参加“林业三定”人口,平均分配后估测填写,虽然非常不准确,但各户之间的利益分配非常合理,也得到大家的认可,山场实际四至界线也现场彼此界定,签字承认,各自经营自己界线内的山场。

始于2008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延续了这一做法,唯一不同的是,山场面积实行总量控制,也就是说,各村、各组、以及分山到户的地块面积,都是通过实地勾绘后计算得出的,百分百准确,然后以1981年“林业三定”到户面积,同比例升降分摊到户,来确保各农户间利益的均衡,这种方案也得到大家的认可,这就是目前农户林权证面积的由来。

面积不相符,是否影响农户的权益?

生活在山区的朋友都知道,山场不像平地,分山基本以“山沟”、“岗脊”,也就是农户常说的“合水”、“分水”等明显地标来作为各户彼此界线,这样,难免出现同样多的人口,实际到户面积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实际到户的山场面积,肯定与山证面积不符,但山证面积只要农户分山人口一样多,面积填写基本也一致,这样在各农户彼此间找到了平衡点,大家都认为比较合理,因此基本不会影响各户的权益分配,而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户面积一般也是经过两轮公示无异议才核发林权证的。

林权证面积的调整会涉及全体农户的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谨慎!

在现实中,特别是在林权流转中,由于需要逐块区划小班面积,这种实际面积与林权证不一致的情况就会显露,因此,实际面积偏小的农户便会提出修正调整,偏大的又不愿意修正调整。基层林业认为,实事求是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在山场进行流转过户时,必须如实纠正面积偏差,但在未进行山场流转情况下,调整林权证面积需要谨慎。

流转过户的山场面积大小,涉及流入流出人的利益,必须尊重事实,以实际为准,毫无疑义;而未流转过户的山场,如果纠错,必须以村组为单位整体推进。也就是说,有增加面积调大的,就会有减少面积调小的,这样才能确保整个村组面积维持实际面积不变,确保整体发证面积的准确性。

打个简单的比喻,某组分山人口100人,总山场面积2000亩,人均20亩山场,到户林权证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填写,5个人家庭山场100亩,2个人家庭山场40亩,大家觉得很公平,但实际山场面积百分百不会是5个人家庭100亩,或许是120亩,也或许是80亩,如果硬性按照实际填写,必将导致面积减少农户的强烈不满,诱发矛盾纠纷,大家说是不是?因此基层林业认为调整需整体推进,需村民组会议通过,需要谨慎对待。

综上所述,林权证比实际面积大怎么办?如果过户流转,必须实事求是予以纠正,按照实际面积填写;如果不流转过户,维持现状,按照彼此界定的四至界线经营自己山场,大家相安无事,彼此不会影响各自权益。

您认为呢?


基层林业


我觉得面积大与小这种情况存在是正常的,因为当时赶时间任务完成的,但是现在确把林权证作为权属界线的只要依据了,这样在经营上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觉得在权属没异议.当时明显错误等情况要及时方便林农,予以更正。


真心换你心177


我们的林全证十多年了去年才拿到,拿来一看把我的山林装到别人头上去了,去找林业局和林业站他们还不知错,现在林业局和林业站是最大的贪官,公益林,黄山,公有林,退耕还林,这些钱农民又得到多少呢?


迷茫6028


你是买山的吧?说林权证面积多了吧?如果我自己的山多点面积是好事呀。


少卿43


一,按证完整的要地和林园,二,是立刻纠正错误谁错谁负责。三,如果因林权证错误而造成经济损失要照价赔偿。四,如果牵涉到法律责任就必须追究违法行为。


艺术东方no1


地方监督部门在哪?技术师在哪?林权矛盾处处都是


老钱8678


新的我们还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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