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國家稅款5萬餘元,嘉定、太倉兩地檢察院為啥決定不起訴?

偷逃國家稅款5萬餘元,嘉定、太倉兩地檢察院為啥決定不起訴?

3月23日上午,上海嘉定、江蘇太倉兩地檢察院通過跨區域遠程視頻會議的形式,完成了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犯罪嫌疑單位和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訴公開宣告。

偷逃国家税款5万余元,嘉定、太仓两地检察院为啥决定不起诉?

涉案單位是一家註冊在上海、在太倉經營的民營企業。2017年1月,徐某某在負責經營該公司業務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偷逃國家稅款,在無實際業務往來的情況下,通過他人為該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4份,價稅合計人民幣40餘萬元、稅額5萬餘元。徐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涉案公司向稅務機關補繳了全部稅款。

偷逃国家税款5万余元,嘉定、太仓两地检察院为啥决定不起诉?

嘉定檢察院在綜合考量犯罪嫌疑單位及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後,認為其犯罪情節輕微,且自願認罪、悔罪,無前科劣跡,犯罪嫌疑單位退補相關稅款,並已經接受及履行稅務機關行政處罰等情況,故決定對犯罪嫌疑單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我們走訪發現,該企業員工只有20多名,疫情期間企業效益也不好,如果起訴的話,要走一些司法程序,對企業的復工復產會產生影響。所以,我們依託區域檢察辦案協作機制,依法寬緩處理涉案企業人員,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嘉定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助理陳佳賓解釋道。

嘉定檢察院檢察官在宣讀《不起訴決定書》後,對涉罪企業和經營負責人開展認罪服法教育,告誡其今後要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記者:印沁沁、金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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