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日前,元江县河道管理所联合县河长办,依法拆除清水河县城段的一处违章建筑。

元江县河道管理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拆除违章建筑是该县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元江县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拆除河道旁违法搭建的牛棚,铲除河道内违法围垦种植的作物,清理生产生活垃圾,恢复河道行洪能力及河道原状。

元江县深化河长制,建立了协同联动执法机制,统筹协调公安、检察、国土、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河长制综合执法队伍。据统计,该队伍自成立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6次,制止“四乱”行为57起,遏制了侵占河道违法搭建、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洗砂等行为。 (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杨红艳 通讯员 白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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