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盗窃惯犯陈某

近日,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名盗窃惯犯陈某,陈某在2014年因盗窃罪被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又十五天,罚金1000元;2017年12月因盗窃罪被甘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10000元。犯罪嫌疑人陈某不思悔改,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又连续多次盗窃移动通讯站电池连接线及电池连片、铜鼻子,并毁坏防盗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陈某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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