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有你2》林小宅被指舞蹈抄襲 編舞師維權路怎麼走

近日,綜藝節目《青春有你2》中練習生林小宅的“美少女戰士變身”舞蹈被指涉嫌抄襲。此後林小宅工作室發佈微博表示對原創編舞師@Fame兔子lantu道歉,但並未提及賠償事宜。23日晚,記者聯繫到@Fame兔子lantu,他表示:“目前我與我的公司還在維權中,我很想通過我的維權努力,給更多的舞蹈創作者們信心,如果未來遇到同樣的遭遇,能夠有勇氣站出來發聲。”

  

《青春有你2》林小宅被指舞蹈抄襲 編舞師維權路怎麼走

  3月21日,“美少女戰士變身”舞蹈原創編舞師在微博發聲。

  近年來,舞蹈創作市場繁盛與淡薄的版權意識形成強烈反差。大熱的舞蹈背後,藏著長久以來被漠視的舞蹈版權困局。編舞師傷了心,維權之路該怎麼走?

  焦點1: 林小宅的舞蹈表演是否侵權?

  要從法律上認定舞蹈作品侵權,判斷原則是“接觸可能性+實質性相似”。上海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陸川表示,要結合舞蹈作品的編排、肢體動作、表情、造型等方面判斷,剔除舞蹈通用部分,區分出舞蹈作品獨創性的部分,進一步判斷侵權作品抄襲的部分與作品獨創部分是否“實質性相似”。

  3月22日下午,林小宅的編舞老師在微博發文回應稱“根據客戶提出的需求和視頻素材,對原舞蹈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簡化及改編,僅作為才藝備選使用”。

  

《青春有你2》林小宅被指舞蹈抄襲 編舞師維權路怎麼走

  3月22日,林小宅的編舞老師在微博發文回應“抄襲”風波。

  客戶提供的視頻素材,證明了“接觸可能性”。簡化及改編,證明了“實質性相似”。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解釋道,“實質性相似”即侵權作品與被侵權作品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不同,但是核心表達是相同的。

  “在綜藝節目中進行表演,則可能涉嫌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多種權利內容。”陸川舉例說,如表演權、獲得報酬權、改編權等。“如果綜藝節目還將其表演在網絡上播放,則涉嫌侵犯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林小宅可能侵犯了該舞蹈作品著作權人的著作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趙虎判斷的原因有二,一是綜藝節目具有商業性質,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二是林小宅在未經編舞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在綜藝節目中表演該舞蹈,也未指明著作權人姓名。

  儘管都認為舞蹈作品侵權,但陸川持另一種不同觀點。她認為,侵權責任主體不一定就是林小宅本人。“林小宅作為演出嘉賓與綜藝節目所籤合約,可能約定節目發生侵權的責任歸屬。如果約定由綜藝節目負責知識產權授權的法律合規檢查、並對發生侵權承擔責任,那麼責任主體將是綜藝節目製作方。”

  

《青春有你2》林小宅被指舞蹈抄襲 編舞師維權路怎麼走

  林小宅工作室及編舞師道歉後,一些網友表示支持“知錯能改”,沒必要繼續追究。道歉是否就可以為舞蹈侵權免責呢?依然在堅持維權的@Fame兔子lantu 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只是為我的原創編舞維權,對事不對人。”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可能會涉及到行政、刑事、民事責任,其中民事責任是比較常見的責任。”趙虎指出,按照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舞蹈作品和其他的文字作品、類電作品(即類似拍攝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一樣,都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趙虎表示,人們應該提高版權意識,尊重舞蹈著作權人的版權,有關部門、媒體也要對此進行多方宣傳和引導,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尊重、保護知識產權的氛圍。

  “舞蹈作品的著作權人應當注意對自己創造過程進行留痕,創作底稿、創作記錄等都是在版權糾紛中能夠充分證明自己擁有作品著作權的佐證。”陸川表示,鼓勵著作權人勇於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焦點3: 著作權登記有什麼用?

  2019年,演員關曉彤在《王牌對王牌》節目中表演舞蹈節目《千手觀音》曾引發版權之爭,由此引發網友對著作權登記的大探討。近年來,國內著作權登記數量穩步增長,但也有一些人對著作權登記的效力存在誤解。

  “著作權登記是自願的,不是強制性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王遷表示,著作權登記不是權利成立的必要條件,不登記並不意味著就沒有權利,作品一旦完成即自然獲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那麼,著作權登記到底有什麼用呢?王遷坦言,取得著作權登記證書,對未來發生侵權訴訟時的舉證是有好處的。

  “著作權登記主要是起到一個證據的作用。”趙虎表示,著作權登記僅進行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作品是否原創並不在審查範圍內,一般均可登記。如果能以合同、公開表演記錄等其他證據證明自己享有著作權,就不用特意進行著作權登記。

  “個人原創的舞蹈作品,只要具有獨創性,就能夠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趙虎表示,舞蹈編導是舞蹈作品的作者,一般也是著作權人,除非舞蹈作品屬於特殊職務作品,或者當事人之間存在特別約定。

  那麼,原創舞蹈作品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合理使用呢?網友想要學習原創舞蹈作品,進行現場非公開表演,是否需要向著作權人取得授權?

  對此,王遷表示,一般情況下,普通人在家裡或班級同學聚會時,僅進行現場非公開表演,不需要向原作者取得授權。

  “個人學習、研究欣賞或免費表演已發表的作品等,屬於‘合理使用’。”趙虎提到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了“合理使用”的若干情況,即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合理使用舞蹈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且不侵犯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即“合理使用”。

《青春有你2》林小宅被指舞蹈抄襲 編舞師維權路怎麼走

本文內容轉自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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