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將為企業節省5500萬元

為切實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的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3月20日,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階段性減徵及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通知明確,從2月1日起,全市統一對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兩個月。

減徵範圍

此次減徵政策執行範圍為全市參加職工醫保的各類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按規定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

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參保單位補繳減徵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徵政策終止後的職工醫保費,均不屬於此次減徵政策範圍。前期已足額繳納減徵期應減免職工醫保費的,多繳部分可按規定抵繳後續應繳的醫保費。

緩繳範圍及時間

此外,從2月1日起,受疫情影響連續3個月出現累計虧損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可向參保地醫保部門申請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

緩繳政策執行時間為2020年年度內,不得延緩至2021年及以後年度,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原則上,減徵期間不能同時享受緩繳政策。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減徵預計可為湘潭各企業節省費用達5500萬元。

(湘潭微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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