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本文的正文


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2020年的所得稅彙算清繳快要開始了,那麼你知道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前期必備工作有哪些嗎?快來跟隨小編一起看一看吧,希望看完之後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掌握企業所得稅新政

點擊查看: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稅收事件大盤點,彙算清繳用得上!

(二)夯實企業所得稅專業知識,知曉彙算清繳的時間節點

點擊查看:【提醒】關於2020年彙算清繳的時間節點,請您收下!(參考後面的內容)

(三)瞭解企業經營情況

瞭解企業經營情況是企業財務人員準確完成彙算清繳工作的基礎之一。財務應當掌握企業基本情況,懂得企業各項業務經營流程,在此基礎上才能準確選擇適用所得稅政策並作出合理籌劃。

(四)梳理納稅調整事項及風險事項

提前梳理納稅調整事項,考慮各項調整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對於高風險事項,在12月及時作出處理。

(五)材料準備

有意識準備彙算清繳各種材料。


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上文的補充:

小夥伴們,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稅收事件盤點了

這一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發佈的

稅收規範性文件有大幾十個

今天,我們先來說說,

企業所得稅,

都有哪些比較重要的變化值得大家關注呢?

先來快速瀏覽一下吧~

1、小型微利企業稅負大幅下降了

2、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統一了

3、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範圍又擴大了


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4、扶貧捐贈支出可以據實扣除了

5、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政策了

6、保險企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有新的扣除標準了

7、永續債企業稅務處理明確了

8、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可適用15%稅率

9、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進行修改

10、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涉及的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

一、 小型微利企業稅負大幅下降了

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二、 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統一了

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統一為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不再區分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三、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範圍又擴大了

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範圍,擴大至全部製造業領域。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範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


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四、 扶貧捐贈支出可以據實扣除了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企業同時發生扶貧捐贈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年度扣除限額時,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不計算在內。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

五、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政策了

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

六、 保險企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有新的扣除標準了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佣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餘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企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

七、 永續債企業稅務處理明確了

自2019年1月1日起,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即: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屬於股息、紅利性質,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政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中,發行方和投資方均為居民企業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可以適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規定;同時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發行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也可以按照債券利息適用企業所得稅政策,即: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應當依法納稅。

政策依據:

《關於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4號)

八、 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可適用15%稅率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以下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三方防治企業是指受排汙企業或政府委託,負責環境汙染治理設施(包括自動連續監測設施)運營維護的企業。


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必用關聯政策變化點清單


政策依據:

《關於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60號)

九、 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進行修改

自2019年7月1日起,對《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等優惠明細表》(A20101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20103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B100000)的表單樣式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填報說明進行修訂。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2018年版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3號)

十、 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涉及的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

為支持國家鐵路建設,對企業投資者持有的2019-2023年中國鐵路總公司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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