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诈骗 获刑4年!

涉疫诈骗 获刑4年!

海西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当庭宣判

被告获刑四年

3月23日上午9:00,都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的案件,这也是海西州疫情防控期间当庭宣判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该案由都兰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承办案件,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主持公诉,鉴于案件社会影响面较大,邀请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从立案到宣判仅用4天时间,启用快审模式严打快判彰显司法权威。

涉疫诈骗 获刑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初,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发现疫情期间口罩畅销,起意实施诈骗。其利用前期已下载的仙桃市华夏服饰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发布销售口罩的图片资料,编造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出售口罩广告。同年2月22日至3月1日,被告人张某某先后自被害人白吉盆处骗得购置口罩微信转款77笔共计102472元,自被害人马海霞处骗得购置口罩微信转款2笔共计3500元,其后张某某将两被害人电话拉黑,更换微信。后因担心被害人报警,在案发前将所得赃款中44661元退回,其余用于购物及吃喝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已足额退赔了各被害人的的损失,又自愿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社交等平台实施诈骗案件较多发,公众在网络社交、网络购物时需谨慎。在此,都兰法院提醒广大网民朋友,疫情期间,要采取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物资,不要轻信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的售卖信息。同时,我们也呼吁每一位公民听从召唤,遵纪守法,助力抗“疫”,共克时艰。

供稿:都兰县法院 李婷

审核:郝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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