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澳籍华人在限期满了不走应该怎么处理?

午阳十二时


澳大利亚跑步女张某妍的事已经过了几天了,她本月15日违反防疫政策,不佩戴口罩外出跑步,被社区防疫人员发现后,却不停劝阻。后来社区防疫人员联系警方到场对其进行了警告,事后其再也未出门。事件曝光后,其所在拜耳(中国)有限公司发出公告,表示因为张某妍违反防疫政策,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已经与张某妍解除了劳动关系。所以这件事对于她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她去年9月才入职拜耳,担任制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可以说是来得也快去得也快。

(张某妍)

事情其实还没有完,北京警方在1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这个处理其实在意料之外,但是也在情理之中。当前的防疫形势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多日未发生本土感染的情况。然而由于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扩散开来,华人、华侨和留学生争相通过各种渠道辗转回国。这给防疫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们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严格入境管理。对于那些拒绝配合防疫的外部输入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事发小区)

那么现在有个问题,对于本身已经加入澳大利亚籍的张某妍而言,其已经被注销了工作类居住许可,限期离境。那么她如果在期限内仍然滞留,那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

对于那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的境外人员,我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有相关处罚规定的。根据该法77条的规定,如果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限期迁离决定的,给予警告并强制迁离。如果其藏匿起来,非法滞留,不听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之后其可能面临遣送出境,相关决定的执行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一旦被遣送出境,那么也就意味着一到五年内无法再申请入境。这歌损失可以说是相当大的。相信只要张某妍只要保持一丝理智,那么就不会这么做。

(进行登记)

法律是一个国家确保这会正常运行的根本保障,任何人不论是谁,只要在我国法律的管辖范围内,那么就必须准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张某妍没有遵守防疫政策,在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单独跑步,这如果在其他国家可能是完全符合当地防疫政策的,在我国的境外人员入境隔离的相关防疫规定并未不统一,对于相关固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张某妍在被社区防疫人员发现并对其进行劝解后,拒绝配合并顶撞防疫人员,这行为影响很坏,在这种情况下,其已经不符合隔离条件了,所以依法取消其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的处理是很必要的。

(入境人员登记)

本文图片来自谷歌图片,感谢提供,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留言点赞!


古姿


澳籍华人梁女士单论学历是个非常厉害的人,她毕业于国内某老牌的985大学,大学毕业之后又到了澳大利亚有名的昆士兰大学学习信息系统专业。而且梁女士毕业后还曾经在多家国际知名企业任职,她最近就职的拜耳公司据说给她开的年薪超过百万!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梁女士的素质和她的高学历并不相称!她从澳大利亚返京后,不但没有遵守规定居家隔离14日,私自外出跑步锻炼身体,而且面对劝阻的工作人员还大肆撒泼,满口芬芳,那副样子完全看不出是个拥有高收入高学历的“成功人士”。

梁女士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不但在互联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众怒,而且她就职的拜耳公司很快就公开发表声明,直接开除了梁女士。梁女士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名声臭了工作也丢了。但是我们只能说她是咎由自取,谁让你不守规矩的!

不过梁女士被公司开除后,她的工作居留许可也在3月18日被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法注销,梁女士将会被限期离境。梁女士工作居留许可被注销后,如果她还强行赖在中国不走,这样的话她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种违反行为!如果是这样,按照法规将会被处以拘留处罚,之后再将其驱逐出境。但是我想梁女士应该是不会这么做的,本来这波操作就把自己的名声搞得臭名昭著,如果之后再赖着不走被驱逐出境,那么梁女士的声明会变得更臭,到时候可能回到澳大利亚也混不下去了。

梁女士的思维中充满了傲慢、偏见和优越感,她有着高学历和高收入的工作,以及澳大利亚国籍更是让她在中国人面前优越感爆棚。殊不知,她骨子里充满了自卑,觉得比不上外国人,在自己取得外国国籍并且事业有所成功后,通过不守规矩、撒泼打滚来彰显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但其实她在我们眼里不过是一个有才无德的“巨婴”罢了!


铲史官老李


很简单,如果她“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话,那就改三个字:把“限期离境”改为:“驱逐出境”。

正常情况下,梁某妍的回澳手续是齐全的,她的中国签证时间本来是九月份到期,现在改为“15日之内离境”(限期离境的通常做法),中国方面还是给了她一定的时间余地来离境的。

至于她入境澳洲,那就更加没问题了。原本她就是澳籍人士,回自己的国家,有什么问题?当然,回到澳洲之后,会不会再享受隔离14天的待遇,那就是澳洲政府的事儿了,与中国方面已经没有关系了。

我相信:尽管她在中国胡搅蛮缠的,但是,到了海外,她就会换上一副新面孔,展现出遵纪守法的“高素质”。所以,她会选择按期离境,而不是被“驱逐出境”的。

退一万步说,真的过了15天,她还没走的话,北京警方也会将她强制性遣送出境的。至于费用方面,则完全不用替她担心,人家是拜耳公司的高管,还会拿不出买一张机票的钱?




临时客


近日,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处理了一个外国人,这个外国人名叫莎朗,2018年入境,在明知无签证的情况下,在没有居留证的情况下,逾期滞留,直到疫情期间,莎朗被隔离时才发现,莎朗已经逾期滞留400余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莎朗属于非法居留!

既然是非法居留,首先不是驱逐出境,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对于在中国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要行政拘留15天,拘留结束之后,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是哪一个国家的国籍,就送回哪一个国家!

澳大利亚籍华人梁某某由于违反国内的防疫规定,梁某某的在国内的居留证已经被注销,公安机关已经明确限期离境,如果梁某某不按照规定限期离境,继续滞留在中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规定,也要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先拘留15天!

拘留15天之后,我们不会再让其继续留在国内,就会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让他回到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才是她的国家!

梁某某被限期出境之后,被注销居留证之后,已经联系了租赁公司,处理自己的所住的出租屋,处理完出租屋,就会按照规定离境。梁某某也很清楚,现在自己已经是声名狼藉的“网红”,是全世界的焦点,如果再不按时出境,再被拘留15天,吃15天的闲饭,然后被强制驱逐出境,自己的名声会更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待梁某某这样的澳大利亚籍不守规矩的外国人,在中国犯了错,为了了防疫规定,给中国的防疫工作添堵,注销其居留证,将其驱逐出境,是最正确的选择,我支持把梁某某遣送回澳大利亚,你支持把梁某某驱逐出境吗?


老鳄鱼观天下


听说澳籍华人梁某妍已经在咨询房子退租的事情了,从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权和限期离境,她的半个月出境时间已经时日不多了,应该还有几天吧。

梁某妍现在应该打点行装了,购买能够接收她的国家或地区的机票,通过香港、日本、韩国转机回到她的祖国澳大利亚,1-5年之内不能来到中国从事任何工作或者探亲之类的,肯定会拒签。

假如梁某妍女士逾期不出境的话,公安机关将会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之62条规定,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违反出境入境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作为澳籍华人,梁某妍到中国工作,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按照规定,她可以居留到9月15日。接受中国法律的制约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外国人在华管理办法进行工作、生活。不得违反法律,绝对不会因为你是外国人或外籍华人受到区别对待的,不能有超越国民待遇。

限期离境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如果梁某妍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估计这个行政复议她是不会胜诉的,只能是听话马上离开。限期离境是最常用的一种行政措施,是最方便的。

梁某妍在行政复议结束后,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撤销限期离境措施,她必须离境。如果她不离境,采用躲藏等方式非居留,将会像缅甸女子莎朗一样,被遣送回其国家。

莎朗于2018年用护照和边境通行证到了中国,从12月份开始至今在中国居住,没有签证,没有合法居留权,因此,常州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遣送回其祖国


警方还提示,现在疫情还没有稳定,在这种时候更应该强化涉外疫情管控措施的落实,防止漏管失控。而梁某妍就是撞在了枪口上。如果当时她在外面跑步,听从社区工作人员劝说,向社区工作人员道歉表示自己的错误行为;在社区人员到其家门后,她先不开门,解释清楚自己没有戴口罩的原因,承认自己的错误,不大喊救命啊,骚扰啊;在警察同志到来后,与警察同志好好沟通,承认自己错误,主动要求写保证书,表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现在一切都是板上订钉了,留给梁某妍的时间不多了。限其出境总比遣送出境要体面得多,再见了,梁某妍,我祝你一路顺风吧。

我是: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感谢您的阅读。更希望得到您的评论和关注,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老师了。再次感谢!


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


澳籍华人梁某妍最近肯定悔青了肠子,自己的胡搅蛮缠不听劝阻,导致了百万年薪工作的丢失,更是被注销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北京警方对其发布限期离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梁某必须遵从通知的离境要求,如果赖着不走,将会被相关部门强制执行,驱逐出境。相信梁某某经过前面的种种事情,应该在隔离期满后,乖乖的在限期离境,不会再蛮横到等着执法人员上门了吧。

梁某作为澳大利亚籍人员,已经在华人圈出名了,她的事迹更是扩散回到澳大利亚,多家媒体对其行为以及中方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这下引发了澳洲的网友们的大量关注,主流都是对其纷纷批评和谴责,认为“个人不能自私的将自己的需求凌驾于公共安全至上”,这明显不符合平等自由的社会规则。

以下就是一些留言,纷纷表明澳大利亚也不需要她。

世界各国民众的三观整体都还是比较正的,那个隐瞒病情跑回国内看病的黎某,瞒天过海的招数震惊了美国网民,她行为同样也引起了美国网友的疯狂吐槽。


量子实验室


澳洲“跑步女”京城撒野,公安注销她工作居留证件,限期离境。根据咱们法律规定,15天内她必须回它的澳大利亚去。

如果她赖着不走,怎么办呢?

一是强制驱逐出境。

它的合法居留证件已经没效,在限期离境的这15天内,也就是它最多的停留,到期不走,不好意思,那就是非法滞留,按照规定,强制驱逐离境。

二是情节严重,投放大狱。

根据有关规定,她一旦非法居留,没合法证件,她怎么在中国生活呢,如果跑到禁止外国人去的地方,那就是违法,公安机关就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说到投放大狱的话题,网友不开心了,像这种货色,她在中国一天,都浪费咱们的粮食,有的网友甚至说,她胆敢非法滞留不走,直接扔进大海,让它游回去。哈哈,网友想法,好可爱呀!

这个女的犯得什么事儿?

3月14日,她从澳大利亚到中国北京,居住小区内,它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不戴口罩,在小区里跑步,社区防控人员找她,她说就是要跑步,咋地!

等民警来了后,她又不听劝,问她为何不戴口罩,她说:“在我们澳大利亚,戴不戴口罩,是人权自由”,被问急了,她还撒泼,竟然污蔑骚扰她。

像这样的货色,视频被传到网上后,她所供职的拜耳公司,作出:辞退,立即生效!

当中国的处罚出来后,澳大利亚实行禁止入境,即便是澳洲国籍,回去也要隔离,且这个女的自认为骄傲的澳大利亚网友,认为她太无礼,没品,甚至有网友,认为不该让她回来。

一个外籍人员,来到中国,不服从管理规定,还对着疫情防控人员的大喊大叫,对着民警喊骚扰,这是什么品质,兼职是无赖至极。

这个小丑一样的洋人,丢名声,丢工作,被限期离境,她要是有点知趣,赶紧卷铺盖滚蛋,还有何颜色非法滞留?

真的不走,遣返!再撒野,耍无赖,起诉她,抓她入大狱!在这里,奉劝她,赶紧回她的澳大利亚去,永远不要到中国来!


小言球事


梁某妍,3月19日被下达离境通知,最晚在4月3号之前离境!期满不走将被强制驱逐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外国人有以下情形可以遣送出境:

1、被处限期离境,未在规定期限离境

2、有不准入境的情形

3、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4违法本法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不准入境!

第63条规定: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所以澳籍华人不存在不走的可能,即使不走也会羁押在拘留所!在法律面前不存在特殊,不管你是谁,我泱泱大国的法律也不开后门,更不允许有任何藐视!

针对澳籍华人的处理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出国两年不代表高人一等,不配合隔离不仅仅将所有一线的工作人员付出白费,更是一个潜在“移动毒王”,给国内疫情胜利埋下的毒雷。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丢了他自己的脸,更是将中国的脸丢到国际上了,虽然她不是一个中国人!


宋驰


我是向日葵,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经历了此事件的澳籍华人梁某以后一定是老实了,她这次的外出跑步事件,使的她不仅名誉扫地,工作也丢了,短时间内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敢在踏足中国的土地。

澳大利亚跑步女事件出现后,受到了中国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不会因为你是外国国籍而对你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放纵不管,为了保障中国全方位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梁某,下达了15天限期离开的处理决定,但是有的老百姓会说,如果她不走怎么办?针对这点,我们的公安机关会强制遣送出境,并且会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这中间产生的飞机车船费用,将由梁某自行承担,并且梁某作为被执行人五年不能进入中国境内。

说句心里话,梁某作为华人,因该响应国家防疫的号召,不要搞特殊化,毕竟国家要求大家在屋子里宅,也是为了大家不被传染新冠,希望经过此役后,身为成年人的梁某能够改过自新。不要在犯同样的错误。


向日葵爱历史


这名澳大利亚籍的华人已经被公司开除,原来她是一个年薪超过百万的高管,据悉她曾经在多家知名药企担任相关职位该女子在十四号入境之后十五号开始在笑跑步而且没有戴口罩,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这名女子上在隔离期应该老老实实在家呆着,不给他人添麻烦,不传播危险,虽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被感染,但居家隔离是非常必要的防护手段。



现在国外一成这么重要,很难说,这名女子身上没有携带病毒,万一因为她在小区内跑步感染其他人,这和谋杀也差不多,在保安劝说无效之后,这名女子又和赶来的民警互抢,还高喊救命,骂别人是流氓,如果就这个年纪这种长相,反正我是没啥兴趣,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换句别的不行吗?



现在这名女子已经被限期出境,她所持有的工作签证也被注销,像这种特殊时期仍然蛮横不讲理的人,估计会被拉入黑名单,三五年内想要入境中国是不可能的,更悲剧的是这名女子还被所在的公司给开除了,而且拜耳还顺便利用这一名女子给自家的蟑螂药做了一波广告,这广告文文案真是绝了。

听小区内的保安说,这名女子这几天挺老实的,没有再去跑步,估计也是害怕了,看这样子应该不会赖着不走,如果她真的赖着不走的话。那会被公安机关强制送出境的,已经丢人丢到这个程度了,不如赶紧当过街老鼠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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