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一方水土、护一方生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部署要求,鹤城区组织渔政、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巡查不断线、打击不停歇,自3月16日以来,已查获5起非法捕捞案件。
3月19日,区渔政站接到市民举报,市民黄某在舞水河禁渔期疑似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渔具“地笼”捕捞鱼类。区公安、渔政接到举报后,立马赶到现场。
在现场,执法人员对黄某的捕捞工具进行没收,黄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审理中。
据悉,为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的需要,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进入十年修养期。鹤城区于3月16日发布舞水河鹤城段流域常年禁捕的通告。自禁渔令下发后,区渔政部门对沿线水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清除河道内的渔网、地笼、刺网等非法捕捞渔具。同时,对舞水河、太平溪沿岸的居民及广大群众宣传相关的渔业法律法规及水源保护知识。
截至3月23日,全区打击禁渔期间非法捕捞联合行动共收缴地笼2个、刺网7匹、渔船和水上漂浮设置3艘、视频锚鱼杆4套、渔货物5.18千克,已立案5起,抓捕5人。(记者 李娜 游丰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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