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拖欠你工資,以各種理由拖,怎麼解決呢?

小迷糊菇涼聽故事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本人從事人資十餘年,希望以個人淺薄經驗對你提供點有用的幫助。

首先,保留好證據。你的工資單,勞動合同,以往的工資打款記錄,單位為你繳納社保的證明,越全越好,越多越好。以證明你和公司確實存在勞動關係。同時這些證據在勞動仲裁中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好好與公司負責人協商。一定要事先打好草稿,對於協商內容有規劃。對談話內容要把控和引導。最重要的是要在對方不察覺的情況下錄音。否則對方不會跟你說實話或者拒談。

再次,完成以前步驟之後,遞交一份資料到勞動仲裁部門請求仲裁。仲裁不會即時進行,需要等待3-5個工作日。再此期間可與負責人再次協商,告知此事。

這一套操作下來,若是存心賴賬的公司不想惹麻煩的一般都會給錢打發你走人,但若遇到公司確實有困難拿不出的,或老闆態度強硬的,就等待勞動仲裁了。只要你的證據完善,仲裁還是比較偏向勞動者的。

我遇到過一次,當時我負責勞動關係。員工本身是有過錯的,沒有任何手續直接一週不來上班,按公司規定算作曠離,不補辦離職手續就暫不發工資,他沒有經過任何協商直接走的仲裁,由於員工提供不出來任何證據,仲裁在聽了我的解釋之後要求我們妥善解決就沒有多說。如果員工證據充足的話,除了補齊工資,補償金肯定也跑不掉。所以證據真的非常重要。

確實比較麻煩,但你遇到的事本來就是個麻煩的事,我的一點點經驗希望能夠幫到你。




喵崽的喵娘


我是小K自媒體,神神秘秘的K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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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公司拖欠公司的話,基本這個工資就難拿到手了,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等,如果公司所有人都沒有拿到工資,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難處!

  1. 疫情期間如果公司拖欠工資,我覺得大家得理解下,因為經過這次疫情,公司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的,所以等過段時間可能會好些!
  2. 如果不是最近發生疫情所導致的,我覺得你可以長時間去追問這筆工資,直到拿到手,理由再多工資還是得發不然你怎麼生活,辦法總比困難多,公司除非真的快倒閉才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不是的話你這個公司可以離開了,工資都拖欠你還在哪裡賣命,長期這樣下去吃虧的是自己,當然是先拿到錢再走人!
  3. 再到沒辦法,如果真的一直不給發工資,你可以找個當地勞動局舉辦一下,然後你就只能等著,這種東西真的催不來,拿錢的人都是老大,我們也只能認慫,有時候這種情況每個人都沒有一個法子去解決,如果衝撞上司又得被扣薪水啥的各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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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程序,一定走法律程序,不要亂來



燃後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當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時,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全部報酬。

但以下情形除外: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工資應當按月發放,因此當用人單位超過30天還未結算工資的,即為無故拖欠工資。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包含以下情形: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遇到拖欠工資怎麼辦?

從《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來看,如果用人單位拖欠了工資,勞動者可以選擇的救濟途徑還是很多的,可行的辦法主要有:

一、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通過勞動仲裁、訴訟來索要被拖欠的工資,花費的時間要長一些,還需支出部分維權費用,相反協商解決既省時省錢,而且還能與用人單位心平氣和地解決勞動爭議,因此,通過協商的辦法來追討工資是一個不錯的途徑。

二、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者可以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與用人單位就拖欠工資的問題進行調解,如果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三、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用人單位如果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舉報,通過行政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通過勞動仲裁來維權。勞動者在被拖欠工資後,既可以通過協商或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來解決,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農民工欠薪或經濟困難職工被欠薪,可向工會申請法律援助,幫助維權。

勞動仲裁是先置程序,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被拖欠了工資,除非有特殊情況,一般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大部分是需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的。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應在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果超過了仲裁時效,那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就不會受理勞動者的仲裁請求,勞動者雖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人民法院受理後,對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的,應當依法駁回勞動者的訴訟請求。


自在無言


1、可以跟公司提出來,看公司態度並錄音;2、發律師函;3、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4、申請仲裁。


吳律師說勞動法


這種情況可以和公司協商給你解決,如果協商無果你就不用考慮太多了,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仲裁就好了。如果你不想做這份工作工作了你還可以以拖欠工資為由申請離職,並要求賠償。這種就是無賴公司,老闆也好不到哪去。



南飛朱雀人力資源解說


勞動局,去施工方經理索要,3,找建設單位管理部門


富婆富二代慈善機構PK


勞動局可以解決!


80後的菠菜菜


首先你要思考自己當初選擇這家公司的原因,是為了工作而工作,還是為了工資而工作,最重要的是,是否是為了未來而工作?其次,公司發展現狀如何,發展前景如何,是瀕臨破產,還是遇到了難度?再者,公司不發工資的各種理由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和你知道的情況一致!最後,公司拖欠工資的同時,有沒有許諾補償條件?目前狀況下,自己還能否生存下去?結合以上幾點考慮清楚,再決定是起訴,還是共渡難關


清楠居士


對於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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