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的草原

紅原縣是當年中國工農紅軍長征經過的雪山草地,1960年建縣,由敬愛紅原縣的周恩來總理親自命名為“紅原”,意為:紅軍走過的草原。全縣幅員面積8400多平方公里,轄6鄉5鎮、34個行政村,總人口5.5萬人,其中藏族佔總人口的74%,是阿壩州唯一的以藏族聚居為主的純牧業縣。


“紅色”的草原

公元1253年元滅宋後,建立土司制,設松州、潘州,轄地包括紅原中北部大部,後劃歸陝西行省。明朝時,縣境中北部仍置松州,隸松潘廳,有松潘草地之稱;南部置雜谷安撫司。清明時,縣境西北部隸松州,東南部壤口、四寨屬四土中的梭磨土司和卓克基土司,後又隸理番廳。中華民國時期,紅原南部和北部分別由理潘縣和松潘縣管轄。1954年3月,四川省藏族自治區中心(即今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設自紅原刷經寺,時間長達4年。1958年8月,阿壩州府遷治馬爾康,理縣由原地域遷往紅原境內,治地刷經寺,紅原始有正式建制,遂有今日紅原境界雛形。


“紅色”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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