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育兒,爺爺奶奶的角色是“政協”?

多年前,我曾忝列為廣州某區的政協委員,兩屆八年,也算參過政、議過政。剛上任,要參加初任政協委員的參政議政學習活動,區政協主席帶領我們學習了不少文件,現在能記住的就是兩條基本規則,我總結為:“幫忙不添亂、有事寫提案”。等我當了爺爺,我發現這兩條規則也適合承擔了一些隔代育兒職責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

記得我孫子剛出生時,我太太說,我們當了爺爺奶奶後還得負起“管教”孫子的責任。我當時就說,我不負責管教我孫子,他是“人家”的孩子。我太太不解地問我:“怎麼說你孫子是人家的孩子?”我答道:“這孩子的父母是咱兒子和兒媳,只有他們才能承擔對子女的管教責任,他們就是我說的‘人家’。”於是,我們達成了共識和規則:幫“人家”帶孩子,即按兒子和兒媳對孩子的管教方式帶孫子。

如何幫“人家”帶孩子呢?我自己總結了兩條基本原則。第一條就是把兒子兒媳當“政府”,把自己當“政協”,“幫忙不添亂、有事寫提案”;第二條就是把兒子兒媳當“人大”,把自己當“政府”,“未授權、不作為”。

第一條的具體做法是,按照兒子兒媳訂的規則帶孩子,要絕對配合,不寵不縱,凡事不挑戰他們的權威和規則,不當場干涉他們對孩子的管教。如果他們的做法我自己覺得不妥,就在事後私下與他們說出我的看法和建議。如果他們接受,我當然歡喜,若他們不接受,我也照章辦事,自覺執行。當然,有時我們還是偶爾“違規”一下,但絕不在原則問題上“違規”。例如,有時悄悄地給他一塊糖吃,或者買個他喜歡了很久的玩具,讓她覺得爺爺奶奶有溫暖的一面。

第二條的具體做法是,代表兒子兒媳管教孩子,要在他們的授權之下才作為。例如,在我孫子初上幼兒園時,有時非常抗拒去“上學”,哭鬧、“坐地泡”(我用來形容他抱住我們的腿不起來或真接坐在地上不起來)。這時我們確實也“心有慼慼”,打算向他讓一次步。於是打電話問我兒子是否允許,我兒子表態說不可以,我就只能硬起心腸,連拖帶扛,把孫子弄到幼兒園門口,交給老師。

之所以我有覺悟,按上述兩條原則幫兒子兒媳帶孩子,也是因為我看到過很多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在幫助子女撫養孫輩時,演錯了角色,產生了不良後果。這些隔代育兒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要麼是充當父母,按與子女的規則相牴觸的自己的規則“管教”孫輩,使孫輩喪失了在一致的規則下成長的條件,容易混淆是非觀念或“鑽空子”,挑戰規則,謀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要麼就是充當傳統三代同堂大家庭的“家長”,同時管教子女和孫輩,使其子女喪失了權威和責任,在其孫輩後期成長過程中,其子女無法有效管教孩子。當然,無原則溺愛孫輩更是一種極其普遍的隔代育兒弊病,影響孫輩軀體和心理的健康成長。

我堅持按照我的上述兩條原則帶孫子,就是要避免剝奪兒子兒媳作為孩子父母的責任,樹立兒子兒媳作為父母的權威,使他們之間的親子關係、夫妻關係更符合現代核心家庭父母是育兒的關鍵責任人這一準則。。

我把我的育孫心得寫下來,或許對那些準備承擔起幫子女帶孫輩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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