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年度省級工法申報已開始!截止時間6月15日


一、申報時間

自發文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

二、申報條件

1.已公佈為企業級工法;

2.關鍵技術屬於省內領先及以上;工法中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尚無相應的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已經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的;

3.工法已經過2項及以上工程實踐應用,安全可靠,具有較高推廣應用價值,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4.工法遵循國家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國家建築技術發展方向、節能環保、科技創新和綠色施工等要求;

5.工法編寫內容齊全完整,包括前言、特點、適用範圍、工藝原理、工藝流程及操作要點、材料與設備、質量控制、安全措施、環保措施、效益分析和應用實例;

6.關鍵技術及專利權屬清晰,無爭議、無糾紛;

7.已超出8年有效期(按批准文件公佈時間計算)的有創新和發展的省級工法,可重新申報,但需經過2項及以上工程實踐應用;

8.申報企業應是開發應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單位,每項工法由1家施工企業申報,主要完成人員不超過5人。申報工法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應無爭議、無糾紛;工法名稱及其內容不得與已公佈的有效期內國家級、省級工法雷同。  

浙江:2019年度省級工法申報已開始!截止時間6月15日


三、申報程序

省級工法由企業自願申報,經企業所在地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或省級有關部門推薦,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受理,我廳組織評審,經公示無異議後發文公佈。

四、申報資料

申報單位統一彙總本單位完成的工法,並按以下要求提供申報資料。

(一)紙質資料

每項工法申報紙質資料1套,裝入一個資料袋,內容包含:

1.《浙江省省級工法申報表》(1份,附件1);

2.《工法文本》(3份)。按《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要求的格式編寫,A4打印,標題用三號、內容用四號宋體字,行間距均為1.5倍,單獨裝訂,文本中不得出現編寫單位及編寫人的名稱及相關信息。

3.申報附件(1份)。按以下裝訂順序以A4紙型外包軟皮紙裝訂成冊:

(1)《浙江省省級工法申報表》原件;

(2)《工法文本》,超出8年有效期重新申報的,應附原《工法文本》及批准文件複印件;

(3)企業級工法發佈文件複印件;

(4)工法關鍵技術的鑑定證明或與工法內容相應的工程技術標準;

(5)工程應用證明原件(附件2),以及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覆印件;

(6)經濟效益證明原件(附件3);

(7)能反映工法核心工藝的照片(不少於10張);

(8)科技查新報告複印件(工法關鍵技術屬於填補國內空白時);

(9)關鍵技術及專利權屬無爭議、無糾紛聲明書原件(附件4);

(10)工法關鍵技術的專利證書和科技成果的獎勵證明覆印件(若有)。

(二)電子文檔資料

1.《浙江省省級工法申報表》和《工法文本》(採用可編輯的文檔格式);

2.能反映工法核心工藝的照片(不少於10張),有條件的應提供錄像影像資料;

電子文檔資料“打包壓縮”並註明申報單位後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五、工作要求

1.申報企業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報省級工法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如已獲得省級工法的,撤銷其稱號),予以全省通報,5年內不受理其申報省級工法,並作為不良行為記錄企業信用檔案。

2.請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省級工法申報推薦工作,並將《2019年浙江省省級工法申報彙總表》(附件5,加蓋公章)和企業申報材料,於2020年6月15日前報送至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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