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清徐小续


1.看是否有“五证”

房产五证只《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其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个证没有问题的话,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提别提醒,查看五证时一定要查看原件,并看清楚所预购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查看土地性质和房屋用途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看清土地性质是否为出让,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另外要看清房屋用途是住宅还是公寓,公寓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两小时。另外公寓是否为学区房目前也不明确,为孩子入学购房的需特别注意这点。

3.看清关于车库的约定

在前期看房过程中,开发商会以赠送车库或阁楼等促销方式吸引顾客,这些承若往往会到不了了之。因此,若开发商有赠送等口头承诺,一定要将这些约定写到购房合同中去。

4.看清关于面积的约定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需要注意的是,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并不是完全适用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则先适用约定。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5.关于贷款问题的约定

需约定好若无法贷款时应如何解决,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还是可以解除合同,这点对购房者尤为重要。购房者可事先查询个人征信,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6.关于交房的约定

要明确交房的条件、期间等,有开发商依约交房后,小区内还存在道路、绿化等未完善的情况,导致居住的不方便,因此交房的条件也要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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