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發佈第12號通告!

關於進一步加強來(返)宣入境人員管理的

  通告(第12號)

  為防止境外疫情輸入,現就進一步加強來(返)宣入境人員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提前進行報備凡是近期計劃自境外入境來(返)宣人員,需本人或親屬、接待單位提前3天向所在社區(村)或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報備內容為:來(返)宣人員的姓名、時間、聯繫方式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關信息。

  二、做好轉接服務。自上海、合肥、南京機場等入境來(返)宣人員,由縣市區負責安排專車直接轉接至各自集中隔離點。嚴禁親屬和單位前往機場迎接或個人私自乘(駕)車返回

  三、全部集中隔離。對所有來(返)宣入境人員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前期已入境居家隔離未滿14天的人員必須立即調整實施集中隔離直至滿14天,並

對所有入境人員全部開展核酸檢測

  四、費用一律自理集中隔離期間的住宿和餐飲等費用,一律由個人自理,收費標準由各縣市區根據集中隔離點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五、如實申報信息。所有來(返)宣入境人員,均應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凡涉嫌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確診、不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況、拒絕接受醫學檢測和集中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為失信人員納入個人信用檔案,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接受群眾舉報。歡迎廣大市民對入境人員違反隔離管控規定等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12345,12320,110

  宣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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