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是公務員?新規定中公務員隊伍範圍擴大了

哪些人是公務員?新規定中公務員隊伍範圍擴大了


2020年3月3日,國家公務員局對外發布了《公務員範圍規定》,重新界定了公務員的範圍,明確了哪些人員屬於公務員,今天漫談君帶大家看一看。

公務員隊伍建設的目標

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隊伍。

公務員的三個定位

1.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2.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3.是人民的公僕。每個公務員都要牢記哦。


哪些人是公務員?新規定中公務員隊伍範圍擴大了


列入公務員範圍的工作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履行公職;

  2.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3.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符合才能認定為公務員。

下列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列入公務員範圍:

  1.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

  2.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

  3.各級行政機關;

  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

  5.各級監察機關;

  6.各級審判機關;

  7.各級檢察機關;

8.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

以前,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民主黨派、工商聯的工作人員都是參公管理人員,即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工資待遇、晉升渠道其實都跟公務員一樣,只是國家層面沒有明確身份。這次,統一明確為公務員,對整體隊伍建設和管理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哪些人是公務員?新規定中公務員隊伍範圍擴大了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列入公務員範圍的人員並不是自然成為公務員,還需要所在機關確定登記對象,填寫《公務員登記表》最後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所在地級市的公務員局)審批,國家公務員局備案,方可確定為公務員。

這裡面有一個行政編制的限制問題,一個單位只能在國家核定的行政編制數內登記公務員,一名公務員佔一個行政編制,超出編制的一律不是公務員。目前,仍然有少數基層單位存在一堆人共用幾個編制的情況,相信今後會確定身份,妥善分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