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六个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要求,结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的总体思路,会宁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六个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来抓,进一步深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作为,增强做好专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增强办案能力。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涉黑涉恶犯罪的刑事政策、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庭审观摩等方式,确保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提高办案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破网打伞”,坚决落实“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的要求,坚持每案必查,一案双查,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的审查力度。

四是进一步增强“打财断血”力度。坚持“打财断血”,深挖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加大对黑恶势力判处财产刑量刑建议,从根本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五是进一步重视线索核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主动与县扫黑办和线索核查单位对接,对核查确定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线索跟踪跟进,研判会商,提高线索监督核查质效。

六是进一步增强斗争成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回头看”反馈指出的问题和相关整改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靠实整改责任,坚决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加大对虚假诉讼和因高利放贷引发的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背后腐败问题线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向县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