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疫情到處要登記個人信息,會不會造成洩露被有的人違法利用?

從不相信諾言



龍1314之戀


謝謝,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社會複雜,確實要引起高度注意:

疫情期間,我們會經常外出,到高鐵站、汽車站、街道社區、核查錄入、藥店登記等公眾場所都需要身份識別,要求提供個人信息。

你稍不留意,就有可能外洩,被不法分子利用!

我所遇到的,活生生的詐騙案例:

上一週,我就收到一個家長微信群的通知,

告知我;因疫情影響,孩子無法準時開學,接市教育局統一安排,

要求學生們利用網上共享課件,在家開課學習,敬請家長積極配合。

且對我孩子姓名、學校、班級及班主任,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真的無可挑剔。

提示,家長僅需要在手機上,下載一個智能APP並註冊開通下就行。

在我準備要試的時候,因孩子吵著要上傳作業的時機,就隨口問了下班主任,她立馬告訴我,沒有這回事,並在群中做出澄清,我猛然驚醒。

後面,聽其他家長講,有騙子冒充身份混進家長群裡,你只要一點開,馬上就會被划走398元註冊費,真心感覺到現在騙子是無孔不入,無所不及啊!

保護信息安全,我的防範建議是:

一、留心並核實每一個疫情查證及要登記信息者的身份,杜絕被人假冒利用;

二、若有人索要超出個人或家庭私密性信息,提高防範性,非公安等權威部門,不予提供;

三、平時接到任何短信、電話及陌生來電,凡涉及個人隱私信息或錢財,一律屏蔽;

四、在網上註冊、淘寶購物、商家交流等,要留心防範、仔細判別,不輕易外露信息;

五、對遇有詐騙等行為,多長心眼,經求證核實,若侵犯個人權益,快速報警處置。

友情提醒:淘寶購物外包裝盒上的信息標籤,一定要完整撕掉,信息太全了!


刻舟求柬


首先,在互聯網行業,個人已經沒有隱私可言了,你的網上瀏覽記錄、購物記錄都被一一記錄,你的信息隱私都滿天飛了。有沒有市場接到各種基金、股票、貸款電話,那就是你的信息已經被盜用了。

從法律程度來說,洩露、盜用、出售都是犯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網絡服務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戶的公民個人信息洩露,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的規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洩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 【私自開拆、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罪;盜竊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風雲百家


不會!登記是紙筆進行的,無非讓你留下姓名電話號碼,人家拿回去放一久也是一堆廢紙,在雲南,入城,出入小區,進藥店進入超市和進入銀行都要掃一掃,掃一掃能看到你的姓名電話微信甚至身份證號碼和頭像,疫情指揮部己公開承諾,過後將統一全部銷燬這些信息。




阿鼎AD


首先這麼問,你就有些過分擔心了,原因有以下幾點:

1、封閉小區登記點數量比較多,即使洩露也是小範圍;

2、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其實在互聯網時代都不是秘密;

3、很多登記填寫的都潦草或者錯誤,傻子才會用這個數據;

4、對於這類數據,各級管理還是比較嚴格的;

所以不用過分擔心,如果害怕,可以在填寫時缺位,或者隱瞞部分關鍵信息



毛耳朵小驢


在現今這個疫情特殊時期,配合政府實名登記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至於信息會不會洩露,被別有用心的壞人利用,這個要看職能部門,對登記的大眾信息,是否嚴格保密存放了?不過大家也不要,過於擔憂此情況,其實我們的個人信息,早已不是什麼秘密了,因為網購快遞到小區家,以及乘車買票與手機話費廳,還有銀行卡和手機上App實名註冊等,都會被洩露買賣利用。我們大家真正需要,做的是對陌生電話提高警戒心,不要輕易相信詐騙話語,有事及時與家人多商量,嚴重事件發生時,要冷靜理智地撥打110號碼報警。



嶄新的起程


身份證信息被洩露的,如果他人利用身份證信息,從事不法行為的,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訴訟,要求給予民事賠償。

洩露了身份證信息可能會有什麼後果?

1、被人拿去作各種會員卡登記,然後被二次賣出,從而更廣泛洩露;

2、被一些人報給一些不驗證、不認真負責的網吧登記,人家發佈了非河蟹言論或上傳了某些不解釋你懂的大型文件;

3、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證信息的網絡應用中被人冒用,然後同上;

4、某些審核不嚴僅需要身份證傳真件就可開通的金融應用中被人冒用,然後被用於非法行為;

5、某些僅提供身份證信息和聯繫號碼,不用短信驗證即可登入或重置密碼的系統,可以通過非正當途徑經身份證查出實名號碼從而進去。輕則洩露更多信息,重則被篡改信息導致不可預測後果;

6、參照上條的,某些時期的網上金融系統,不過現在應該比較少存在了;

7、不幸手機丟了,同時身份證號碼被得知時或者知道身份證信息的人惡意借用手機。

如何防範自己的身份證信息洩露

對於一些單位門衛對來訪人提出查驗身份證或填寫身份證號的要求,認為企業單位、物業公司等可提出查詢身份證的要求,但前提是由訪客主動出示身份證以對其身份進行證明。碰到這樣的情況,你可以用駕駛證等相關證件替代。他還提醒,企業單位、物業公司無權扣押或保管訪客的身份證,如果訪客遭遇身份證被扣留的情況,甚至可以向警方報警。

當人們瞭解身份證被冒用的危害後,便會時刻攥緊身份證原件,卻往往忽視了複印件。其實,身份證複印件在生活中經常用到,比如,到移動公司辦業務,要身份證複印件;租賃房子,也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到企業上班,上崗之前第一個交的也是身份證複印件;就連到銀行打個明細賬單,也要用身份證複印件……專家認為,留存這麼多的身份證複印件,如若辦事機構疏於管理,則有可能被再複印,讓一些不法分子冒用辦理銀行卡、手機卡大肆消費,給當事人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被迫承擔法律責任。


橋喜說


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的緊張嚴厲時期,進出各種公共場所都體溫檢測以及登記個人信息,這是配合政府工作需要也是保護我們個人安全的措施,但大量的個人信息登記在各個場所中難免會讓有些市民擔心個人信息洩漏或是被倒賣的問題。出現這樣的擔心也是很正常的,但是你也要相信,在這特殊時期,國家全面嚴厲管控之下,一切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為此,信息登記也漸漸的從紙質版轉變為電子信息登記,大大降低了個人信息公之於眾的幾率,更進一步提升我們的信息安全。與此同時相關部門應該嚴格監督信息登記,做好保護市民信息,管理人員也要提升自己責任意識,自覺保護市民的個人信息安全,不得倒賣洩漏信息。最後配合政府工作,做好信息登記,利人利己,共同抗疫,相信我們會戰勝病毒!


生之道活之理


現在的社會已經沒有隱私可言了,一個手機號碼剛從營業廳辦下來,就會有很多垃圾騷擾電話,不知道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騙子多了,沒有底線的營利商也多了,騙子手段是層出不窮啊,讓人防不勝防,真心希望有關部門能管一管,讓這些侵犯人隱私的騙子無處躲藏,還我們的生活一片祥和。




永不言棄Tony凱


當然有可能啦!以前我們常常聽聞,一些國外間諜,通過正常的收集、整理報紙信息,就能獲取我們國家重要的軍事、經濟信息!在這個信息氾濫的時代,只要有人想獲取你的個人信息,其實還是很容易的!尤其在銷售領域,能否迅速有效地獲取客戶的個人信息資料,通常被看成是一項很重要的職業技能指標!因此,提高個人和單位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十分重要,大家多宅家,少出門,職能部門對已經登記的信息,嚴格管理,儘量做到不透露、少透露、不洩密個人信息,十分重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