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賈同春及其一致行動人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信息披露義務人:賈同春及其一致行動人2020年3月25日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證券日報 的文章 關鍵字: 披露 賈同春 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