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的股東減持股份比例達到1%的公告

股東賈同春及其一致行動人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信息披露義務人:賈同春及其一致行動人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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