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如實告知”有多重要?


買保險,“如實告知”有多重要?

買過人身險的消費者都知道,投保時需要填寫一些關於個人身體健康方面的問題。有的消費者覺得回答這些詢問太麻煩,〃隨便填填〃就好,於是告知的健康狀況與其本人的實際情況不符,影響了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對未來理賠申請也埋下了隱患。今天,人保壽險將以案說險,與您分享關於消費者〃如實告知〃的注意事項。


案例分析

Z先生患癌遭遇讓人唏噓不已,但是由於在購買保險時未能〃如實告知〃‘致使不能獲得有效賠付。根據數據顯示,2019年壽險公司獲賠率基本在97%以上,未獲賠的3%往往是由於"未如實告知"造成的,那麼到底什麼是〃如實告知〃呢?


《保險法》第十六條就有明確說明: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

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應當退還保險費。


可以看出,〃如實告知〃在保險合同生效過程中是十分重要的。為了進一步理解〃如實告知〃,以下三個常見誤區需要大家注意。


買保險,“如實告知”有多重要?

1. 沒住過院,不需要告知


很多消費者覺得自己身體健康,從未住過院,健康告知全填〃否〃。殊不知住院並不是判斷疾病是否嚴重的標準,也不是判斷能否承保的條件。

如乙型肝炎、甲狀腺結節等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療,但可能會影響保險承保,導致加費、除外、延期甚至拒保,因此必須要如實告知。

2.病早好了,不需要告知

很多消費者認為,病已治癒,就不需要告知了。這裡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胃腸炎,闌尾炎等未告知也影響不大;但如果是慢性病、重症疾病等,即使當時符合臨床治癒,也存在較高復發的可能性,對承保影響較大,並存在無法獲賠的風險。


3.保險公司要求的體檢不等同於健康告知

有些消費者認為,已經按照保險公司要求在投保前做了體檢,且結果都正常,所以無需健康告知。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已明確說明: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指定醫療機構對被保險人體檢,當事人主張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每一位消費者,保險合同的訂立,雙方都應本著誠信原則。投保人都能通過投保單填寫、保險合同簽收和保險合同猶豫期以及保險公司電話回訪等環節,確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明明白白消費。


買保險,“如實告知”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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