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的徐姑姑能不能夺回过户给张乘乘的房子?

颂清风


如果说离婚协议上已经写了财产全归张的话,说明他当时就已经放弃了,之后再反悔,法院应该是不会受理的。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那很难取证,告上法庭,双方各执一词,证据不足也是被告赢。

这剧我没看过,这些只是个人观点,而且看了评论说的,张跟别的男人发生关系,但那是他们离婚之后的事,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离婚之后才发生的,但目前看来是这样的,那么离婚之后跟别人发生关系就不能说他是出轨了,而且当时徐自己自愿放弃的,所以说虽然是电视剧,不是现实发生的,但是也不能无视法律吧,所以我觉得目前来看应该是拿不回来了。


天梦观影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针对你的问题分析如下:


第一:徐姑姑跟张乘乘的关系:

徐姑姑跟张张乘乘本是夫妻关系,因为他俩是准备利用上海的政策,再买一套房子。所以

和张乘乘办理假离婚,将房子过给了张乘乘。



第二:徐姑姑为什么要夺回过户给张乘乘的房子:


在二人离婚没多久张犯了一个令所有男人难看的错误,跟别的男人上了床,而且被徐姑姑捉奸在床。徐姑姑质问张乘乘,是不是他俩的离婚是有预谋的,伤透了徐姑姑的心。


第三:徐姑姑能不能夺回过户给张乘乘的房子:


自己全款购买的房产即便是结了婚那也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与配偶分割。但是徐为了购房资格在离婚前把房产过给了张乘乘,这样以来房子的所属权就发生了变化。


也许到最后张承承良心发现,会把房子还给徐姑姑,又或许徐姑姑会利用法律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以上回答纯属个人见解,希望能帮到楼主!谢谢!


一品观世界


徐姑姑约张乘乘出来要收回自己房子!

张乘乘这人真的太不要脸了,离婚的时候姑姑基本上是净身出户,一无所有。现在要收回房子居然还怪徐姑姑自私?没有体谅到自己?要知道造成现在的结果全都错在自己啊。

还好意思说徐姑姑变了,他以前善良你就可以激情放错吗?他以前不跟你计较你就可以给别人带绿帽吗?

收回一套婚前的房子还算对一个出轨的渣女善良了,婚后的财产都还没计较呢。










夕夕的小哥哥


《安家》是由孙俪、罗晋主演的一部房产中介卖房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本剧最大的特点是故事来源于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均有相应的原型,真实动人,也揭露了一些现实。作为房产中介的一员,他们的目标就是为了让买房的人拥有自己的幸福,体会到家的幸福感。

一直以来徐姑姑对张乘乘十分的忍让,只因张乘乘婚内出轨,后来两人关系破裂,任张乘乘如何做挽留,徐姑姑都没有办法原谅他。对于徐姑姑来说,张乘乘触及到了他的底线,他的原身家庭,就是因为他爸爸有婚外情,母亲才会自杀的,所以说徐姑姑小绝不允许这样的是在自己身上发生,也不会容忍自己的妻子做出这样的事。不得不说张乘乘这次仗着徐姑姑的宠爱有些无法无天了。

其实徐姑姑与张乘乘的婚姻本来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徐姑姑并不喜欢张乘乘,从他们的结婚典礼上发生的事就可以知道,徐姑姑并不怎么在乎张乘乘。他做房产中介,一直都是那么八面玲珑的人,将客户的心理掌握得十分到位。不会不理解张乘乘在婚礼上的难堪与尴尬,他却依然选择跑去工作,不是说他有多敬业,而是表明他根本不在乎这次的婚礼,也并不在乎自己的结婚对象,更像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经过张乘乘事件后,徐姑姑终于懂得与异性保持距离,尽管有人疯狂追求他,他也是保持拒绝的态。倒不如说能够有这样的转变,其实是自己有真正的喜欢的人了,所以才会不跟他人搞暧昧的关系,他懂房似锦,若是自己胡来,那么两人的关系就没有办法更进一步,所以才会这么拎得清。

徐姑姑这个人其实并不在意房子这个东西,就像当初他知道张乘乘出轨,却只是自己搬出去租房,而不是将张乘乘赶出去就说明了这一点。从前的经历让徐姑姑在乎的是一种家的感觉,而不是一个空荡荡的房子。对于他来说房子没了可以再挣,而家没了却让他感到很失落。

在自己律师朋友的点醒下,徐姑姑主动找张乘乘要回了自己的房子,一部分原因是这个房自己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资产,没有必要便宜了外人,还有一部分原因他想给房似锦一个温暖的家。起初张乘乘怀孕,他虽然嘴上说不可能是自己的孩子,心里还是有些疑虑的,万一真的是自己的孩子自己就要负起责任,这下张乘乘把孩子生了下来,亲口对自己说孩子不是自己的,所以说自己与张乘乘就再没有关系了。

既然没有关系,那么房子也是时候拿回来了,可惜张乘乘在闺蜜的怂恿下,精于算计用孩子套住两个人,知道自己怀孕后,明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是小天天,却还心存侥幸的说孩子是徐姑姑的,待到孩子生下来后,没有办法做辩解了,便跟徐姑姑说以后再没有关系了,当然也是碍于孩子的亲生父亲在场。

既然两人都没有关系了,张乘乘却还想霸占着房子不给徐姑姑,在徐姑姑面前卖可怜说自己的难处,早知如此当初何必出轨,既然这么做了结果当然会人财两失,张乘乘也不值得可怜。这次的徐姑姑则是坚定了起来,不再充当老好人,拿回了自己的房子。说张乘乘出轨,倒不如说徐姑姑顺势下了一次台阶,从自己并不在意的婚姻中解脱了出来。

所以说女人当自爱,对于不喜欢自己的男人不要总是纠缠,这样争取来的婚姻也是不牢靠的。张乘乘没有领悟到这一点,所以才会在自己的婚礼上被徐姑姑以工作为借口的冷落,其实从一开始就预示着这段婚姻是有问题的。就算没有自己出轨的事,后面也会发生一些事导致两人的婚姻破灭。

不过还是要恭喜徐姑姑,终于从自己原本就不想要的婚姻中解脱了出来,也不用再在张乘乘的事情上花时间了,我们可怜的房似锦也终于摆脱了原身家庭,独立出来后与徐姑姑开始了一场真正的恋爱,两人的实力都很强,未来肯定会更加的辉煌。


iLY小晴天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出轨的一方的惩罚最多就是被法院判个几万块钱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别的惩罚几乎没有。

具体法律规定包括《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然而,婚姻法对出轨一方不痛不痒的惩罚并不令人解气,无过错方仍想寻求对出轨方更严厉的惩罚,虽然婚姻法并无更严厉的规定,但特定案情和条件下根据《刑法》之规定还是有可能送其到监狱坐牢的,要对方坐牢就得认定对方构成重婚罪。

那么如何认定重婚罪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12.14法复〔1994〕10号)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名符其实的重婚,即已经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前提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另一种情况是已经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前提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在这里,出轨主要是后一种情况,出轨方要是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话,那很可能就会构成重婚罪了。

那么一夜情、嫖娼、网恋、与异性的暧昧关系是不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当然不是,因为同居生活至少就需要住在一起并且持续一段时间,而一般来说生活中的情侣都会老公老婆的叫,结合周围的证人有的也能认定以夫妻名义自称。

那么生育了非婚生子女是不是就可以认定重婚罪?不一定,比如说因一夜情导致生育的小孩就不属于。

其实,出轨一方是否能构成重婚,主要看双方的外在表现是否达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对外公开宣称为夫妻,群众或者邻居也认为是夫妻关系”这种特征或者程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追究出轨方的重婚罪,那么先要收集好证据,最好有录音录像,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没什么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其实,话说回来,要追究出轨方重婚罪还是困难重重,而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出轨导致离婚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要是婚姻法对出轨方多一些惩罚规定,这会不会对维护家庭的稳定大有裨益呢?


婚姻指南


我认为能的,只是看徐姑姑忍不忍心,姑姑在涨乘乘的事情上一直有点优柔寡断,特别是张乘乘又刚生下孩子不想归还房产。姑姑可以走法律途径,这样虽然比较耗时耗力,但是却是最有效的方法,房似锦多吹吹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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