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談明清火器,明朝大炮聲震數十里,晚清竟視槍炮為妖物?
文|楊培川
今天在看一些還原部分歷史的影視劇的時候,譬如《大明劫》、《繡春刀》、《柳如是》等等,時常會看到觀眾或者網友說:哇!明朝怎麼會有槍?還有大炮?
大概在很多對歷史不感興趣或者沒了解過的人的一般印象中,槍這種東西,是在清末、民國開始使用的。
其實不然,明朝的火銃就有稱為槍或者火槍的記載,那個時候的火繩槍種類繁多,鳥槍和各種大炮等火器已是較為普遍了,不過是後來的清朝抑制了火器的發展,才造成如此“假象”。
接下來我便從大量古籍、史料、考古資料中,提取一部分有趣味性的明清火器知識,以饗眾位讀者。
01、槍炮
15世紀明孝宗年間有毒火飛炮,茅元儀《武備志》記載“熔鐵為子,爆碎傷人”。
1522年葡萄牙入侵廣東,明軍繳獲佛郎機大炮和鳥嘴銃,這佛郎機可就比上面的厲害多了,《明史▪兵志四》:“其制以銅為之,長五六尺,大者重千餘斤,小者百五十斤……發及百餘丈,最利水戰”。
明朝仿造的佛郎機有照門、準星,提高了精準度。
鳥銃按照茅元儀《武備志》記載:“十發有八九發命中”,但是大家要知道明朝的鳥銃是火繩點火,下雨天就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而且沒有刺刀,“執空銃與敵角必無幸”,即是說拿空的銃和敵人戰鬥沒有幸免於難的。
這個茅元儀在研究明朝的火器、軍事中是個重要的人物,其實此人不難記,我給大家科普一下,茅元儀曾經納過揚州瘦馬王微(字修微)為妾,後來王修微才嫁給了許譽卿。曾任過楊鎬幕僚,被孫承宗重用。
16世紀末的時候,趙士楨改進了魯密銃,尾部安裝了鋼刀,又發明了掣電銃和迅雷銃,全都能連續發射。
其中迅雷銃可以看做是近代多管式機關槍。
天啟元年徐光啟等在澳門買進了紅夷炮,長兩丈,重三千斤,洞城裂石,震數十里(明史)。明朝人又叫它為“大將軍”。
略知史事的朋友們應該清楚,袁崇煥在寧遠大戰中就是用紅夷炮打傷了清太祖努爾哈赤,阻止了清軍的進攻。
02、火箭和爆炸性火器
火箭和明朝的關係非常曖昧,朱元璋鄱陽湖大戰陳友諒,火箭兄功不可沒。
靖難之役的“一窩蜂”也是火箭。
爆炸性火器在明朝是不勝枚舉的,比較厲害的有無敵地雷炮、威遠石炮、混江龍、既濟雷、水底龍王炮等。
03、清朝的“謹小慎微”和埋沒人才
康熙年間有一位大發明家戴梓,他發明的連珠銃一次可以連射28發,是用燧石發火,當時世界上都沒有出現過,並且戴梓在八個月內就把威遠將軍炮試製成功。
可是愛新覺羅玄燁並不重用此等人才,因為“騎射乃滿洲之根本”。
此外,清朝焚燬《武經總要》、《武備志》,不準其入《四庫全書》。
三藩之亂時曾大量造炮,然而重型火器基本皆是防城,清朝收服邊疆主要得力於威遠將軍炮和子母炮。
晚清用的多半都是30多斤重的抬炮和六七斤的抬槍了。
雍正5年到10年,倒是曾規定過各省綠營兵配備鳥槍的比率為40%—50%,炮兵10%。
但是清朝並沒有重視燃燒性火器和爆炸性火器,因而到晚期就衰落得十分厲害,僧格林沁的幾千騎兵被掃得慘敗,整個大清都被洋人按在地上摩擦。
更有甚者,當沿海的清軍看到洋人的槍炮時,竟然視為妖物,紛紛拿大糞去潑,而清政府束之高閣的火器也已生鏽和不堪再用,難怪左宗棠在收復新疆時發現了火器遺蹟,便感慨連連地說原來我神州大地很早就有這麼厲害的火器了。
究其原因,其實亦是不難理解,清朝是外族統治者,對於被統治者總是“謹小慎微”、“嚴加防範”,因此火器和科技根本發展不起來。
回到開頭,事實上鳥銃可稱之為鳥槍了,明朝也可以看作是一般意義上的“槍”逐漸取代冷兵器的時期。
當然,明清都是冷熱兵器並用,基本上兩個朝代都沒有讓火器徹底取代冷兵器。
《明史》
《清史稿》
《武備志》
《明實錄》
《清實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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