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帆、张艳等6人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付尚磊非法经营案一审获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帆、张艳、陆玉胜、李剑、唐良惠、何涛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付尚磊非法经营案,日前,经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帆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张艳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陆玉胜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李剑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唐良惠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二万元;何涛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付尚磊以非法经营罪被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帆 、张艳、陆玉胜、李剑、唐良惠、何涛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诈骗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六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秩序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付尚磊以牟利为目的,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通讯设备“伪基站”,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帆、张艳、陆玉胜、李剑、唐良惠、何涛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被告人付尚磊非法经营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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