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小区,物业和业委会有权是否有权强行拆除某栋楼前的绿地,修建停车场?

ZitaGarcia


肯定无权。


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像你说的这类事宜,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就是说,必须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专题讨论。


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无权擅自作出此类决定。

物业公司只是业主大会选聘的小区服务机构,更不得强行拆除绿地。


你们可以联名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举报此事(街道办、城管、规划、建管局等等),要求前来核查纠正,恢复原状,或者直接拨打当地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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