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3月24日,宜宾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翠屏区法院金坪法庭庭长李德其、行装办主任袁玉、刑庭副庭长李小彬、审管办副主任卢运龙、执行局员额法官牟冬勤5名同志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是立功受奖人数最多的基层法院。

2019年,翠屏区法院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服务保障翠屏超常规高质量发展为使命,立足“打基础、提质效、创省优”工作基调,狠抓“六个实质化”和十二项重点工作,苦干实干加巧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数助决策试点法院二等奖,被省高院表彰为信息、宣传文化、审判管理、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先进集体,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市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省高院连续2年向区委发来感谢信,《法院工作报告》连续4年在区人代会上获人大代表全票赞成通过。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他们爱岗敬业、担当作为,他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他们履职尽责、维护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以及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干警的崭新形象。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李德其,男,现年44岁,中共党员,现任翠屏区人民法院金坪人民法庭庭长。2017年以来办结案件914件,年均结案300件以上,2019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50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平均审理天数33天,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案件。审理的祝某某等人与重庆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及时联系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调解,当天进行司法确认,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 、先进个人,被区委区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李小彬,男,现年39岁,中共党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3年,现为刑庭副庭长、员额法官。2018年该同志借调到市中院参与办理中央督办的“212”扫黑专案,还要继续抓好2018年区法院遗留的疑难案件。他作为一名审判员如何兼顾参与两级法院办案?“白加黑”、“5+2”的工作模式就是他的秘诀。2019年,该同志办理的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等情形。同年,该同志撰写的(2017)川1502刑初第244号刑事判决书获评为四川省法院首届“十佳裁判文书”。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袁玉,女,现年46岁,中共党员,现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主任。自2009年7月到翠屏区法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她梳理出一套诉讼费应收未收操作流程,明确审判业务庭、立案庭、执行庭在清收中各自的职责,至今清收回诉讼费 181.19万元,清收率达85%。2019年全年收取诉讼费1889.69万元,支付案款3081笔2.46亿元,支出各类经费5898笔2.49亿元,无一笔差错。2012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服务质量年”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评为四川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五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卢运龙,男,现年40岁。现任翠屏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同时主要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2019年,翠屏区法院积极推进最高院“数助决策”试点工作,卢运龙会同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生成5期评估报告,及时研判翠屏经济社会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向各级领导报送《宜宾市翠屏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首届“数助决策”试点工作二等奖。他参与的该院 “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受到了来院视察交流的各级领导、单位的好评。2018年,翠屏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翠屏区法院5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牟冬勤,女,37岁,现任翠屏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自2014年到翠屏区法院工作以来,历经民二庭、速裁庭、执行局等业务部门,工作经验丰富。2019年,牟冬勤同志新收案件558件,旧存52件,办结540件,执行案件审限六个月,实际平均办案用时89天。该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吃苦耐劳,舍小家顾大家,常因忙工作顾不上家中两个年幼的孩子。她主动放弃中午、晚上和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办案,组织当事人协商座谈促成和解,在执结案件的同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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