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卑權重的督郵制度: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體系的靈魂所在

相信很多人第一次接觸督郵這個詞都是在三國演義中,雖然小說與現實存在差異,但書中所描繪的督郵一職確實存在。不過與常規官職不同,督郵一職的最大特點在於他的位卑權重,也正是基於這一特點,督郵在整個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體系中都有著獨特的地位。

一、督郵制度最初是在秦朝都吏制度的基礎上演變過來的,它在職能上與刺史制度並行,共同構成了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地方監察體系

督郵制度最早創立於西漢中期,由於其職能與權責與刺史相近,所以學界一直有人認為督郵制度其實是刺史制度的補充。不過從近幾年的研究成果來看,單純將其歸結為刺史制度的補充未免過於偏頗,因為關於督郵的記載早在文帝時期就已經出現了!

位卑權重的督郵制度: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體系的靈魂所在

漢文帝

《漢書·文帝紀》中記載過一封漢文帝親自擬定的詔書,內容如下:

“兩千石譴都吏循行,不稱者督之”

結合學者的考證和相關文獻的參考,此處的“督”已經確定是督郵的使動用法,所以這段文獻是關於督郵制度的最早記載。但從這段文獻中我們也能看出,此時的負責督郵相關事務的是名為“都吏”的官職。

都吏是秦朝官職,主要職責巡行天下郡邑,監察地方官員。因為史學界一直都有“漢承秦制”的說法,所以在漢文帝時期出現都吏代行督郵職責之事也屬正常。但從文帝詔書的內容來看,都吏一職在漢文帝時期就已經具有了督郵的雛形

因此,督郵制度作為早在文帝時期就已經萌芽的政治制度,絕對不可能僅僅只是刺史制度的補充。

不過,雖然督郵制度與刺史制度完全不同,但他們的產生背景和權能職責方面確實有很大的相似性。

眾所周知,西漢建立之初,剛剛經歷秦末戰亂的中原大地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為了整頓民生、恢復經濟,西漢統治者開始奉行黃老學說,無為治天下。

在一開始,這個國策確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不僅人口、農業等基礎領域得到了巨大的恢復,連需要大量物資支持的商業也開始發展起來。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多,整個大漢朝的國情也漸漸變得複雜,單憑一個無為而治遠遠不足以解決現實問題。

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漢武帝即位後立刻就開始對整個國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而刺史制度和督郵制度就是行政領域改革的代表。

刺史制度和督郵制度在權能職責方面的共同點在於它們都是監察制度,且都加強了漢朝中樞對地方的控制力。

漢武帝之前,漢朝並不是沒有監察機構。繼承自秦朝的御史制度就一度為漢初國家行政權力的正常運行保駕護航。但是由於御史制度一直紮根於中樞,對地方的監察難免有所疏漏。所以到了西漢中期,御史制度就越來越無法適應國情,嚴重影響了漢朝行政權力的正常運行。

而刺史制度和督郵制度在創立之初就已經定位在地方,所以相比於陳舊的御史制度,刺史制度和督郵制度對於地方的控制力明顯更勝一籌。

不過,這二者雖然有很多的相似性,但從本質上來說,他們依然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刺史制度與督郵制度最大的不同在於二者的具體權責範圍。

刺史制度是作為中央直接出刺地方的特殊機構而存在於地方政治生態環境的,所以它的權力相當大,即便是地方行政長官也經常會被其壓制。而督郵制度並不直接向中樞負責,相比於刺史制度,督郵制度更像是地方行政系統自發形成的自我監察機構。

位卑權重的督郵制度: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體系的靈魂所在

督郵

雖然就權力而言,督郵制度完全無法與刺史制度相比。但由於刺史是以中央出刺地方的政治背景而存在於地方政治環境的特殊機構,所以對於地方事務難免陌生。而督郵制度是地方“土生土長”的監察機構,在處理地方事務方面督郵制度比刺史制度更具優勢

所以如果不計較權力地位的高低,單從監察地方這一領域來看,督郵制度和刺史制度其實是兩個並行的政治制度。

二、相比於御史制度,督郵制度在行政架構和權利運用上顯得更加靈活,尤其是隨機處置權的誕生,更讓它成為地方監察體系的靈魂所在

督郵既然是監察官職,那麼他的職責自然與監察有關。由於缺少權威文獻證明,督郵的具體職責如何如今已不可考。但從《漢書》、《史記》等正史中記載的有關督郵的事蹟中,到是可以大概還原督郵的職責範圍。

位卑權重的督郵制度: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體系的靈魂所在

漢書

督郵的主要監察權利有三種。第一是檢查調查權,督郵作為地方行政系統中主要的監察官員,自然擁有基礎的檢查調查權。而且在督郵制度設立之初,考慮到地方行政長官無法全面顧忌各地的具體情勢,所以在督郵檢查調查權的基礎上還可以巡查各地,深入基層。

這一考慮最終促使督郵行使職權的方式變得多樣化,從現存史料來看,漢代督郵行使檢察調查權的方式一般有三種。

首先是定期巡查,督郵制度本就是以御史制度為教訓而設立的全新監察系統,所以相比於紮根於一地的御史制度,督郵制度無疑要靈活的多。這種靈活不僅表現在其行政架構上,同樣也表現在其行政權力行使方式上。

相比於坐堂批章的普通行政職務,督郵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可以四處巡查,通過切身觀察地方民情來保障地方行政系統的良性運轉。

除了定期巡查以外,督郵行使檢察調查權的方式還有專項調查和專案調查兩種。

專項調查是一種導向性極強的普查活動,往往圍繞著某一抽象事物進行。例如《後漢書·鍾離意傳》中有記載:

“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

鍾離意記錄收受酒禮的縣長、亭長名單就是一種典型的專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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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離意

而專案調查與專項調查有所不同,專案調查圍繞的中心一般都是某個重大案件,一切調查都是為偵破該案而服務的。

當然,檢查調查權雖然是監察機構的基礎權利,但作為地方主要監察機關的督郵自然不可能只有檢查調查權一項權利。除了檢查調查權以外,督郵的另外兩項主要權利分別是報告建議權和隨機處置權。

報告建議權自不待言,按照正常流程,督郵在各地檢查調查之後,要將檢查調查的結果上報地方行政長官,由地方行政長官決定如何處置。但如果督郵在檢查調查之時遇到了意料之外的緊急情況,急需立刻做出決定,報告建議權就需要暫時擱置了。

這個時候,督郵一般會使用他的第三項權利,隨機處置權。顧名思義,隨機處置權就是要求督郵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做出妥善的處置。

隨機處置權一般不常用,只會在極少數特殊情況下才可能用到。但是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這項權利才是督郵一職的靈魂所在。

三、督郵的行政級別並不高,但由於它直接向地方行政長官負責和涉及軍事的特性,致使它在州郡內的地位反倒十分崇高

無論是漢朝還是此後的魏晉時期,督郵在州郡中的地位都相當高。這並不是因為其行政級別高,恰恰相反,無論在那個時期,督郵的行政級別都相當低。

以漢代的俸祿標準來算,漢代行政體系中最高的“三公”月俸祿有萬石,即便是基層的縣尉、縣丞等也有四百石,但漢代的督郵俸祿只有一百石,這個等級的俸祿一般是給不入流的吏員設置的,可見督郵的行政級別之低。

位卑權重的督郵制度: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體系的靈魂所在

漢代俸祿表

但是行政級別低並不意味著手中的權力小,督郵除了在州郡之中執掌監察大權以外還能直接對地方行政長官負責,是真正的位卑權重。

對於督郵這特殊的地位,時人還曾經專門作出過評價:

“守相之耳目,郡佐之極位。”

不過,督郵的地位崇高並不僅僅來源於此。督郵一職從西漢中期設立以來,一直到隋唐之際才被廢除。在這數百年時間裡,督郵的地位在州郡中的地位一直沒有發生過太大的下降。但在這漫長的時間裡,督郵保持自身地位的原因卻並不相同。

和平歲月裡,督郵憑藉著自身掌管監察大權,天然就對各部官吏形成壓制態勢。最重要的是,由於督郵直接聽命於地方行政長官,所以很容易被地方行政長官引為心腹。在州郡內,即便是受到攻訐,也會有地方行政長官出手,壓下不利因素。

而在戰爭時期,督郵的地位就更高了。因為督郵除了監察權以外還會涉及到一定的軍權

,尤其是屯田制崛起後,督郵的行政職責中加入了巡視屯田進展一項,這就使得督郵能與地方軍隊直接交洽,大大提高了自身的地位和話語權。

位卑權重的督郵制度: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體系的靈魂所在

屯田

不過不管怎麼說,深入研究督郵制度,可以儘量還原那個遙遠年代的社會風貌,而督郵制度作為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監察系統的代表,無論從歷史領域還是行政領域來說都有極其重大的研究價值。

參考文獻:

《漢書》

《後漢書》

《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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