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3309202079215 如果是和平分手,我會選擇後者因為愛的過程很幸福,結尾雖不圓滿,可至少不是變成了怨恨和平分手說明雖遺憾,但卻坦然。既然如此,又有什麼必要刪除?誰沒有通訊錄裡面躺著一個不刪除卻也不再聯繫的那個人呢?因愛而聚,不愛而分。畢竟愛過,給從前的愛留一份美好的回憶畢竟不是每份愛,都能相守到老但也不是每份愛的結尾,都能讓人不曾後悔。怨恨。分手也和初時一般,互相道好,彼此祝福 如果是不歡而散。我會選擇前者因為愛的太深,分的也不愉快,不甘心那麼分手後,我會覺得留著他都是佔用著空間,影響我心情。既然不能好聚好散,那就永不相見,就算見面也請當作陌生人不要認識不是因為放不下,而是因為人都有一份執念,不甘心。是人都會有喜歡討厭兩面。既然不喜歡又討厭,那麼就埋葬,丟棄不歡而散畢竟是愛而不得。或者失望透頂不管哪種結果,都是不讓自己滿意的。不管愛或不愛,都是會讓人感到後悔不甘自己放不下,也忘不掉。那就不放,不忘把自己交給時間,時間會治癒一切不糾纏過去,人生總有不能放下的人事物 那麼就眼不見心不煩,待自己坦然如初便就不重要了,敢愛也敢恨喜歡就留著,討厭就丟棄開心你就笑,難過你就哭不要勉強自己,畢竟分別是件傷感的事自己又不是傘,何必硬撐自己本就是人,何必裝神我們都要照顧好自己,好到遺憾無法打擾 分享到: 關鍵字: 情感 戀愛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