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立法管理电动车,非标车“去留”问题究竟该怎样做?

自从去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以来,关于非标车“去留”问题始终争论不休。很多所谓的“专家”都认为非标车不适合当前交通体系,对电动车用户和其他公民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应当一律严禁上路并逐步强制报废。

但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电动车并非随便更换的物品。非标车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还是为电动车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而且与新国标出台后同类型车辆相比较,价格更亲民,动力更强劲,无论上下班还是生活购物都足够实用。

浙江拟立法管理电动车,非标车“去留”问题究竟该怎样做?

笔者的观点认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好的办法是折中实行。即在原有政府淘汰非标车的基础上放宽时限,而不是一刀切。对于电动车生产厂商要坚决严查电动车生产环节,对于非法制造非标车的企业绝不姑息。

同时对于电动车经销商群体,也要时常进行抽查,杜绝非法销售非标车的不法行为。只有在源头上遏制住非标车流入市场,才能够为彻底结束非标车的历史奠定基础。对于当前还在骑行非标车且未备案登记的用户,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已经备案的电动车用户应当根据当地民情和车辆情况,合理的规划好非标车的报废时限。

浙江拟立法管理电动车,非标车“去留”问题究竟该怎样做?

截止目前,目前,江苏省,江西萍乡,广东东莞三地都已对电动车立法管理,浙江也将紧随其后。目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就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地方立法。即日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就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过渡期截止时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问卷调查。

浙江拟立法管理电动车,非标车“去留”问题究竟该怎样做?

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请草案规定,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所有的非标车都不得上道路行驶。当然这究竟是否确实符合浙江民众的利益,还需要根据问卷调查得出结论。但无论如何,政府和相关立法部门能够充分尊重民意,还是值得表扬和点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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