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認為自己不幸福的人無非是因攀比之心作怪,你認為是這樣的麼?

霞山騎樓


首先來了解一個公式:幸福感=能力/慾望。

能力指的是靠自己實現理想的本事,慾望指對外界的期待值。因此,將對外界的期待值控制在力所能及的範圍,是產生幸福感的前提。

明確了上述概念,可知“自認為不幸福”的確和攀比心有關。假如不是在別人那裡發現了更高水平的生活,例如開的車是瑪莎拉蒂、挎的包是愛馬仕、住的是別墅、進屋有人服侍、出門前呼後擁……就不會為自己樹立更高的目標,並且輾轉反側。夢寐以求又求之不得,當然會覺得不幸福。

但說到底,覺得不幸的根源是認識能力不足:既不能認識自己,也不能客觀認識這個世界。2000多年前,秦始皇外出巡視。看到了皇帝的儀仗,有兩個歷史名人各自發出感嘆。一個說:“大丈夫當如此也”;另一個則直言:“彼可取而代之!”人家的野心是當皇帝,目標比瑪莎拉蒂高多了,但也沒有因此覺得自己不幸福。為什麼?人家知道在欠缺能力或天時未到的時候剋制自己的慾望,條件具備的時候去努力爭取,同時也知道“盡人事,聽天命”的道理,有什麼好自怨自艾的?

所以,自認不幸的根源是自己的格局不夠大,也可以說是缺乏智慧。


用心愛你40


基本如此,總是這山看著那山高。而且,這種人還總喜歡與比自己高的人比。自己是職員,要與科長比。自己是處長,就同處長比!家裡沒車,看有車的比,有了車就向車好的比!自己比完了,不過癮,拿老公和人家比,老公老了,就把兒子和人家比!一生如此。


京都老客41118


每個人的慾望不同,當自己的能力支撐不起自己的慾望時候就會覺得自己並不幸福。但是慾望不是永遠不變的,它只會跟著你自己的經濟基礎不斷的上升而改變。所以只要有慾望就會不滿足,不滿足就會覺得不幸福,不然怎麼會有知足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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