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毆打疫情防控民警,任性“老爺叔”付出代價

辱罵毆打疫情防控民警,任性“老爺叔”付出代價


因嫌小區封閉管理需繞道出門不便,一對年過六旬的兄弟竟謾罵毆打疫情防控民警。今天(3月26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普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並當庭宣判,這對兄弟被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和6個月,為自己的任性之舉付出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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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星、曹某奎兄弟倆住在小區邊門附近居民樓,因為疫情防控需要,小區即將封邊門,導致兩人需繞道出門,曹某星、曹某奎認為封閉邊門影響其家人出入,因此心生不滿。


2月10日,曹某星、曹某奎對正在封門的工作人員百般阻撓,嘴上罵罵咧咧,正在現場維持秩序的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勸阻。看到民警勸阻,兄弟二人非但沒有停止,竟還謾罵、毆打民警,造成民警頸部、手部多處受傷,引起大量群眾圍觀,增援民警到場後,曹某星、曹某奎被制服並傳喚至公安機關,兩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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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曹某星、曹某奎共同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依法從重處罰。曹某星、曹某奎到案後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曹某星、曹某奎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均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庭審中,曹某星、曹某奎和辯護人表示曹某星、曹某奎系初犯、偶犯,主觀惡性較小,請求法庭給予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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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曹某星、曹某奎犯妨害公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曹某星、曹某奎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拒絕遵守社區疫情防控管理相關規定,暴力妨害公務,嚴重危害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節,系初犯偶犯,可從輕處罰。


上海普陀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視頻製作:奚曉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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