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生活在人类文明的社会里,为什么认同“适者生存,弱肉强食”?

沉默是金65971856


是的,生活在人类文明的社会里,但自然法则仍然存在,生态食物链还普遍存在,未发生大的改变。每一种生物是生物链上的一郎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适应现实,才可生存,只有超越,才可摆脱。不破不立,有破才能立,"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才是新生的生存形态。只有生活的新常态,才能开创新的规则。如羊是狼的自然食物,人可以改没这个常态,铸造圈舍,大设围栏,训养猎犬,持枪护养,防止豺狼的无故侵害,以利羊群的安全生存。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创造条件,优化环境,使自己生存在一定的环境范围之内。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有我们的法律,有我们的制度,有我们的分配制度,不同于西方国家。人民所享有不同的生态环境,一切优于西方的所谓"文明"。比如在疫情中,自然中国优于西方,是不辩的事实。独立自主,艰苦奋斗,自我优化,更富强繁荣,文明也大相径庭。谢谢!


梦中晴雨


文明的社会,对应野蛮的社会,人们普遍认为文明的社会相对于野蛮的社会是进步的。而野蛮的社会总是存在丛林法则,强调“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相对的文明社会强调互相帮助、待人友善、向往美好等等。但是即使是文明的社会,也会存在许多并不文明的现象,比如欺诈、暴力等等。即使是西方民主社会,依靠选举投票等来行使权力,也会存在“多数人暴政”这个隐患,以多数人名义行使的无限权力,所以权力要装进笼子里。其实,导致这些不文明的原因,我认为就是生物自身趋利避害的天性,如果不文明行为对我有利,我就会有欲望去行使这个不文明行为。就像太史公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们追求利益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促使我们为了更好的利益学习进步,也促使我们为了利益而损害他人等一切有悖于公义之事。

生物不仅自身趋利避害,而且生物有为了生存的基本需求,为了生存生物可以做出许多不被文明社会所接受的事。而文明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一个社会,你需要去适应社会的各种变化,一旦你不能适应变化就会落后就会被淘汰。也许你认为文明社会,应当会有机构采取相应措施来帮助你适应这个社会,确实这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样子。但事实是为了你服务,总得要获取利益吧,无私奉献毕竟是少数,或者说现有的文明社会不具有这种无私奉献的机构。

而且中国也用历史教训验证了这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唯有自己强盛才不会被人欺负,才能守护自己的利益”。人们为什么喜欢弱肉强食,因为可以获取利益,获取利益能更好的生存,所以只有适应这个规则的才能更好的生存。


好嗨哟读历史


“适者生存,弱肉强食“这是自然法则,对动物界是适用的,因为动物界无力改变这种法则。

但对人类文明社会就不适用,因为人类文明社会有能力改变这种自然法则。比如,人人平等,以法治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都是改变“弱肉强食“自然法则的人文法则,这才是人类希望的文明社会。

当然人类社会中还有败类存在,他们把人类等同于动物,仍然搞“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那一套,以此来掠夺和剥削世界人民。这种败类都是骨子里带有强盗本质的人,他们如同动物,是反人类的人渣,这种人渣根本代表不了人类文明社会,即使他们口口声声地喊着文明社会。


万华4021


现实社会和职场的工作确是适者生存,不同的领域或范筹,都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如要进取,当然离不开夲身的能力和人脉关係,在原有的基础寻找自我发展的位置和生存之道,这也是适者生存的要素和定位,现实的竞争激烈是有目共睹,找到能有机遇的空间不多,在自身的进修上可多下点功夫,扎实基础和多几门技能也是自保和进取必要的进升基础,耍立于不败之位,这些是缺一不开,加之机会和人际,人脉,方可在这实际环境中找到自己的阶值!


周敏康801


人类社会是竞争与合作并存的。过度强调弱肉强食的社会是是缺乏生命力的,看一下日本社会就知道了。有日本学者曾说,日本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希望。弱者是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的。大多人在某些方面是弱者,在别的方面是强者。如果用单一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人的强弱与成功与否,就眼光太狭隘了。"弱者"也有生存的权利,所以社会还需要公平,公平的社会更有利于创新和发展,强者垄断市场漫天要价挤牙膏,最终会被超越,高通公司就是例子。


篡改记忆的真实


我不认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jungle law),原因只有一个:人类与其他动物不同,人类社会与动物世界也不同。假如人类社会信仰并奉行动物世界的丛林法则,那末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将从地球上消失。为什么?因为一种动物凭借其本能就能够维持其所属物种的生存,而在文明人,这种本能已经丧失 殆尽。在动物世界,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的协调,据学者们说,都是通过本能完成的,而在人类社会,则由风俗、道德、法律、宗教等等来协调。因此可以说,人若不遵循社会规范,则有可能变得不如禽兽。安东尼•斯托尔《社会心理学入门》有一段话说得很尖锐:‘’我们一般用兽性或兽行来比喻人的最可恶的残暴行为•••但实际上极端残暴的行为只有人类才有,人类野蛮地相互残杀,这在自然界中是独一无二的•••把人类的行为称作兽行是对其他动物的诬蔑。‘’

今天,人类可以用核武器相互残杀,其后果必然是厮杀者的同归于尽,无论强弱。

自然科学研究如何能让地球上人类的日子过得舒服些。社会科学研究如何使已经丧失丛林生存本能的人类和平共处。文学艺术则使人类所居住的世界不至于太寂寞荒凉,让人感到做人比做其他动物更幸福,更有尊严。

自然科学家发明了核武器 ,但是按动核按钮的那只手不受丛林法则驱使。


劳伯斯


你提出的问题本身,就已经隐含着一个预设:文明社会与丛林法则是非此即彼的或者说互不相容的。我要告诉你的是,这个预设本身就是靠不住的,因为它们并非不能兼具。文明社会可以存在丛林法则,反之,丛林法则存在的地方并不排斥可以是一个文明社会。

你之所以会提出这样一个逻辑上有欠推敲的问题,我想原因就在于你从根本上误解了“文明”一词。我想,在你的心目中,文明应该是人和人都友好相差,甚至是相亲相爱的,不应该是弱肉强食的。这显然是误解。文明,本义只是说人类有了文字记载。文明史,说的是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真实的人类历史是,文明史同时也盛行丛林法则。这一点,不是明摆着的吗?


范西客1121


人类从丛林的黑暗中走来,渐次进入文明的曙光。向往光明是人的追求,但是人们是生活在现实的当下,必然也必须要面对“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残存的现实,文明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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