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男子竟敢酒後開著危險品車上高速

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 安文元

本報訊 酒駕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極大威脅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而酒後駕駛危險品運輸車輛,則更具嚴重安全隱患。3月25日,大連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隊就查處了一起酒後駕駛危險品運輸車的違法行為。

當日清晨,高二大隊在轄區瀋海高速守站把口,開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晨曦整治行動。6時許,一輛危險品運輸車沿著高速公路駛向瓦房店收費站,交警在對駕駛人及押運員檢查的時候,隱約聞到一股淡淡的酒味,通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的檢測,駕駛人佟某體內血液酒精濃度達到59/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且該危險品運輸車為營運性質機動車。

“我去年剛剛增駕……”佟某流出了悔恨的淚水。原來,佟某通過努力,去年好不容易從B2增駕為A2機動車駕駛資格,才取得了現在的工作機會。就在24日晚,佟某從盤錦駕車運輸天然氣到瓦房店,完成卸載任務後,明知第二日一早還要駕車返程,卻偏偏抱著僥倖的心理在當晚飲酒到深夜,絲毫不顧及自己作為一名危險品運輸車駕駛員肩上承擔的巨大安全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飲酒後駕駛營運性機動車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領取駕駛證的嚴厲處罰。故此,佟某將為其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