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两起“问题口罩”案检察建议得到落实


拉萨市两起“问题口罩”案检察建议得到落实

近日,备受网友关注的拉萨市两起“问题口罩”案检察建议得到落实,违法行为人受到行政处罚。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及时对两起案件立案调查,分别对两起“问题口罩”案的违法行为人马某、张某作出没收不合格口罩22小包(440片)和没收不合格口罩1750片、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禁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1月30日,微信公众号“悦享拉萨”发布的一条“拉萨街头出现假口罩、过期口罩!市民们注意!”信息,引起自治区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关注,要求迅速将此线索交由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进行核查。


经调查, 1月27日,马某在没有任何经营手续及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在拉萨市北京中路贩卖一次性口罩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并当场暂扣未销售口罩;同日,张某在其经营的中医按摩理疗馆内贩卖不合格医用口罩,经营收入20000元,盈利15000元。经鉴定,马某、张某销售的口罩均属于已过期或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不合格产品。


2月6日,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就两起案件向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下发检察建议书:要求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依法加强本辖区内医疗用品监管执法,防止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随即,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起“问题口罩”案违法行为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辖区内各类防控用品、药品经营行为的检查巡查力度。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边巴拉姆说,“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本案中,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公益保护检察建议的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行政机关主动落实检察建议,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是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成功实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