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面对面,依然心贴心——文安县检察院司法救助“隔空传情”


不能面对面,依然心贴心——文安县检察院司法救助“隔空传情”

“没想到疫情期间检察官会主动打电话给我,更没想到一次腿都没有跑就收到了救助金,这钱是雪中送炭,万分感谢文安县检察院”,3月24日,王某某收到了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发放的4万元救助金后,让其儿子通过微信向该院干警表示真挚的感谢。

据悉王某某系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2019年11月16日在文安县遭遇交通肇事,经过44天的住院抢救,虽然挽回了生命,但却因此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因肇事车辆无保险且肇事者无赔偿能力,王某某未得到任何赔偿,一想到原本困难的家庭背上巨额债务和筹措无望的二次手术费,年近七旬的王某某暗自流泪。

没想到这个时候接到了文安县检察院的电话“我是文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请问你是陈某某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王某某吗?我想向你了解一下你的家庭情况,也许我们可以向你提供一些帮助。”

文安县检察院控申工作人员接到一部检察官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王某某,积极开展了一次“隔空传情”的司法救助。

考虑到被救助人所处外地,受疫情影响交通管制无法前来办理救助申请,承办检察官,一方面通过电话、微信指导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引导其通过网络、邮寄方式及时提交救助申请;另一方面,为避免走访调查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多次致电其所在的村委会、镇政府了解王某某家庭实际情况,耐心沟通、多方协调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和邮寄。文安县检察院收到申请材料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对事实和材料的严格审查,认为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于2020年3月24日通过视频向王某某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疫情发生以来,文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利用电话、网络、远程视频等信息、智能化手段推动控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控申检察工作两不误。2月份至今,共办理来信6件、网络信访2件、来电14件,七日内答复率100%,并顺利办理司法救助1件1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让困难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零距离、零接触、零跑腿“,真切感受到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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