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輕女護士因私怨殺害男大夫,手段極其殘忍,3月23日已被抓

3月20日,玉林城區發生了一起命案,手段極其殘忍,受害者為一名羅姓中年男子,而犯罪嫌疑人李某為一名25歲年輕女性。犯罪嫌疑人於案發後3日凌晨被玉林市公安局抓獲。

一年輕女護士因私怨殺害男大夫,手段極其殘忍,3月23日已被抓


案發源自一個意外

玉林一戶人家因為下水道堵塞找人來修,清理下水道時發現異常於是立刻報警,這才揭起這宗殘忍殺人案的面紗。隨後就有媒體曝光,犯罪嫌疑人李某(女)和受害人羅某(男),都是玉林市第一人民醫院的職工。李某是醫院的女護士,羅某是脊椎骨病外科副主任醫師。李某因沉迷賭博欠下鉅額債務,在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多次向羅某借錢。也許是李某借的錢一直有去無回,羅某就萌生了歹念,逼她與其發生關係,並且規定李某每週要有二三次。可能是羅某的長期要挾,觸碰了李某的心理底線,她將羅某殺害在自己的出租屋,然後剁碎煮熟丟入下水道,手段令人髮指,簡直喪心病狂。

目前,該案子還在偵破中,暫時能知道的是女護士因為好賭,男醫生因為好色,因此一個命喪黃泉,一個鋃鐺入獄。

一年輕女護士因私怨殺害男大夫,手段極其殘忍,3月23日已被抓


律師點評:

依據我國刑法232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罪是屬於最為嚴重的刑事犯罪,是指對他人的生命進行剝奪的犯罪行為。故意殺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殺人者有可能被判處死刑。那麼本案中李某碎屍殺人的這種極其殘忍的殺人手段,能否對故意殺人者加重判刑呢?我國《刑法》中並沒有關於故意殺人罪的加重情形規定,但根據最高法院發佈的案例,可以總結出以下幾種情形:1、從殺人動機的角度: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想毀滅罪證、想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動機而殺人的。2、從殺人手段的角度: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的。3、從被殺對象的角度: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4、從殺人後果的角度: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5、從社會影響的角度:民憤極大,群眾強烈要求判處死刑的罪犯等。可見,李某殺人碎屍的行為屬於手段特別殘忍,在量刑時應該予以重判,有可能最終會面臨死刑。

本案讓人深思,本是受害者的一方最終成為了加害者。作為結束語,我想用美劇《良醫》(the good doctor)中的一句話作為本文的結束語:憤怒會讓你變愚蠢,而愚蠢會害死你自己(Anger makes you stupid, stupid gets you kil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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