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主:新冠疫情影響下的違約預判體檢單

2020伊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席捲而來,很多行業受到了極大衝擊,餐飲、酒店、旅遊業、養殖、外貿、建設工程、生產製造業等行業首當其衝,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的承擔等方面面臨嚴重挑戰。


面對疫情,不少來自於律師事務所、法院等機構的法律人制作了各種法律手冊、問答或專業文章等,回答企業、群眾關心的各種法律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怎樣運用相關法律保障自身的權利、儘可能降低損失做一份"體檢"單,以供企業對照;同時根據"體檢"結果"開"出一份法律"處方",供疫情影響下的廣大企業主和企業合同部門審查合同、預判違約責任的承擔,並在未來簽訂、履行合同時做到正確使用法律,防範於未然。(見下表)


為便於理解表格內容,特就以下幾個概念做出說明:


(一)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117條)


(二)情勢變更: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法解釋二》26條)


(三)法定解除 :根據法律規定而解除合同,當事人可通知或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合同法》94條)


企業主:新冠疫情影響下的違約預判體檢單

企業主:新冠疫情影響下的違約預判體檢單

企業主:新冠疫情影響下的違約預判體檢單

企業主:新冠疫情影響下的違約預判體檢單


以上"體檢"表只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列舉的常見項目,具體涉及合同的應用,因實際中的情況千差萬別,我們無法一一羅列。需要說明的是,法律依據部分參考了很多"非典"時期的案例,但隨著司法理論的不斷髮展(如"非典"期尚未出臺《合同法解釋二》),未來如出現違約糾紛,法院的判決可能與"非典"時期類似案例不同。希望這份體檢單能為您在企業面臨疫情帶來的合同履約風險提供方法論和相應的解決方案。

本文章僅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京德諭澤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或對法律的解讀,任何僅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而做出的作為或不作為決定及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行為人自行負責,如果您需要法律意見或其他專家意見,請向具有相關資格的專業人士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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