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亞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世光電”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數量為46,551,0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42.489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包括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42,021,000股,及老股轉讓股份4,530,000股。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為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概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亞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213號)核准,並經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亞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證上[2019]149號)同意,本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8,260,000股(其中,新股發行數量為15,240,000股,老股轉讓數量為3,020,000股),並於2019年3月2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掛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總股本為57,800,000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為73,040,000股。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獲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以公司發行後總股本73,04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2.60股,派6.8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40股。本次利潤分配後,公司總股本增至109,560,000股。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19-025)。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總股本為109,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為86,7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9.13%,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數量為22,86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0.87%。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戶數共計647名,其中包括494名自然人股東,及153名機構股東。該等股東作出的承諾及履行情況如下:

1、上述股東在公司上市公告書中做出的各項承諾

公司主要股東邊瑞群、林雪峰及解治剛承諾: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邊瑞群及林雪峰承諾: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擔任發行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發行人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的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報離任六個月後的十二個月內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轉讓發行人股份數不超過本人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50%。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2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將不低於發行價;發行人上市後6個月內,如發行人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2019年9月27日)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在前述鎖定期的基礎上自動延長6個月,且不因本人在發行人擔任的職務發生變更、因離職等原因不擔任相關職務而放棄履行本項承諾。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邊瑞群、林雪峰及解治剛承諾:對於在本次發行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將嚴格遵守已做出的關於所持發行人股票鎖定期的承諾,在鎖定期內,不出售本次發行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所持發行人股份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將在解除鎖定股份數量範圍內減持。

所持發行人股份減持時,將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大宗交易系統、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方式實施,減持的股份可能達到上市時所持公司股票數量的100%。將在減持前4個交易日通知發行人,並由發行人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減持股份時,將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所披露的減持計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若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上述股份價格、股份數量按規定作相應調整。

其他股東根據《公司法》及相關監管要求,其在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上述股東在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關於股份鎖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諾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在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承諾與上市公告書中做出的承諾一致。

3、法定承諾和其他承諾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司上述股東所持有的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4、履行承諾情況:截至保薦機構核查意見出具之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均嚴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鎖定承諾,不存在違反承諾的情形。

5、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均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對其違規擔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為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2、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46,551,000股,其中,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數量為42,021,000股,老股轉讓股份數量為4,530,000股,合計約佔公司總股本的42.4890%。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賬戶數為647戶,其中494戶為自然人股東,153戶為機構股東。

4、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賬戶數為647戶,其中首次公開發行前股東數為149戶,通過老股轉讓獲配股東數為498戶。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股

■■

注1、注2:股東林雪峰現任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股東邊瑞群現任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和董事會秘書,本次解除限售後,股東林雪峰、邊瑞群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的相關規定及做出的股份鎖定承諾。其中,注1股東林雪峰已質押股份1,556,000股。

注3、注4:股東孫庚文、丁春花分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3,686股、3,000股,上述股份均處於凍結狀態,該部分股份解除凍結後可上市流通。

6、上述股東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後,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股東減持情況,督促相關股東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以及做出的相關承諾,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有關規則和股東承諾;

2、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各股東嚴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鎖定承諾;

3、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與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保薦機構對亞世光電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五、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證券質押及司法凍結明細表;

5、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亞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27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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