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费率、分担风险 淄博高新区以金融赋能为中小企业复工按下“快进键”

近日,为充分发挥淄博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担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的融资增信功能,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高新区拟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融信担保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力支持高新区企业复工复产。

补贴费率、分担风险 淄博高新区以金融赋能为中小企业复工按下“快进键”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要求融信担保要积极协调与各银行合作准入,加大高新区企业贷款投放规模,扩大融信担保担保企业的数量、担保额度及担保面,并协调省融资担保集团、市融资担保机构的关系,加大对高新区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新区属于疫情防控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和三大主导产业的中小微企业,满足新增企业贷款融资需求。

其中,在费率补贴方面,单户中小微企业享受融资担保服务的贷款总额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融信担保按照贷款额的1%/年收取企业担保费,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贷款额的0.5%/年对融信担保进行担保费补贴。(疫情期间融信担保免收企业担保费,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贷款额1%/年进行担保费补贴)。在风险分担方面,融信担保通过与市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加入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公司和地方融资担保公司”三级风险分担机制,进行风险分担;对于无法享受上述风险分担机制的高新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融信担保承受的融资担保风险损失,高新区管委会给予50%的风险补偿金,其中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是指高新区政府预算安排的、用于分担高新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的风险补偿资金。融信担保于每季初10日前申请上一季度费率补贴和风险补偿。

《实施意见》规定,融信担保申请风险补偿应符合必须独立运行,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按规定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必须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贷款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必须遵守敬业、诚信的基本准则,无违规失信记录;担保项目符合高新区经济产业和社会发展政策,对单个项目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实收资本的10%;担保收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等条件。同时,融信担保申请风险补偿资金,要由融信担保据实填报《淄博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代偿凭证以及被保中小企业基本情况与担保项目介绍等有关材料在每季度10日前报财政局(金融办);产投公司负责对融信担保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报财政局(金融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于5日内报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10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对于未纳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淄财办发﹝2020﹞9号)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流程,《实施意见》也做了详细规定:一是融信担保受理企业融资担保申请,进行业务尽职调查,形成担保调查报告,进行项目评审;二是同时由合作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和贷款审批;三是对于银行和融信担保通过的项目企业,由融信担保向银行出具担保合同,银行放款;四是企业贷款出现风险后,融信担保按照担保合同进行担保代偿。融信担保代偿额由高新区管委会和融信担保5:5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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